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将党委、政府的关怀落实到位,****拟对外公****公司对干部职工居住场所用氧项目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干部职工居住场所用氧项目
预算:9.975万元
二、项目内容
1.为57名干部职工居住场所提供医用氧气及其他配套服务,氧气质量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医用与航空呼吸用氧》(GB8992-2009)医用氧气质量标准要求;
2.发放充氧券,开发用氧微信小程序或其他相关平台,干部职工通过线上下单,提供氧气配送服务,切实为干部职工用氧提供便利;
3.按照《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将医用氧气等货物在约定时间内运输、卸放到指定地点。
三、资料递交
(一)申报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氧气每瓶报价(10L钢瓶);
4.相关资质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和团队证明材料,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专用车辆、医用氧气生产资质、气瓶充装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和运输资质、服务人员安全工作资质等;
5.近3年来同类型服务业绩资料;
6.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凭证材料。
(二)递交方式
1.比选文件请胶装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封面需注明:****用氧服务比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申报资料请于2026年7月31日17时前送至****105室(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报价、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本项目**单位,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
联系人:索女士 0891-****967
****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