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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07217F | 建设单位法人:ROLAND GEORGE BECK |
| 张善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仁庆路509号9号楼 |
|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4-C35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仁庆路509号9号楼 |
| 经度:121.704110 纬度: 31.2448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06 |
| 沪浦环保许评〔2026〕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0721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格****公司 |
| 913********3768596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913********281069C | 竣工时间:2026-04-06 |
| 2026-04-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7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取消金霸王电池塑料件550吨/年与其他类塑料件140吨/年的生产,增加医疗器械(调节旋钮组件、注射器组件)的生产,新增产能551.5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金霸王电池塑料件550吨/年与其他类塑料件140吨/年的生产,增加医疗器械(调节旋钮组件、注射器组件)的生产,新增产能551.5吨/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有的医疗器械产品增加连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的医疗器械产品增加连接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Ethicon车间和注塑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车间消毒废气、设备润滑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Ethicon车间产生的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注塑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行“干式过滤+化学滤料吸附氧化”处理;上述废气再合并进入“树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1限值要求,二氯甲烷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1限值要求,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的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乙酸丁酯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相应限值要求。 装配车间消毒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模具消毒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装配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再合并进入“树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1限值要求,异丙醇、酚类、四氢呋喃、乙酸、环己酮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1和附录A相应排放限值要求;2-丁酮、乙酸丁酯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相应限值要求。 应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要求,厂界处二氯甲烷、丙烯腈、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3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2-丁酮、乙酸丁酯的厂界浓度及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表4中相应的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运行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Ethicon车间和注塑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车间消毒废气、设备润滑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Ethicon车间的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注塑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行“干式过滤+化学滤料吸附氧化”处理;上述废气再合并进入“树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E4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9500m3/h。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E4排气筒的NMHC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要求,二氯甲烷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要求,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及速率以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 装配车间消毒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模具消毒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装配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行“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再合并进入“树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的E5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9500m3/h。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E5排气筒的NMHC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要求,异丙醇和酚类的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要求;2-丁酮和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及速率以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要求。四氢呋喃、乙酸、环己酮暂无废气有组织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本次验收无法开展监测。 Ethicon车间和注塑车间的注塑废气、车间消毒废气、设备润滑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Ethicon车间的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注塑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装配车间消毒废气经全封闭式正压排风收集,连接废气经管道收集,模具消毒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装配车间丝网印刷废气经管道收集。 E4、E5等效排气筒共同排放的NMHC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的排放速率限值,乙酸丁酯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排放速率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泰西厂界NMHC和甲苯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丙烯腈、1,3-丁二烯、酚类、氯苯类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限值要求;苯乙烯、乙苯、2-丁酮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外1米处的NMHC浓度均能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3限值要求。乙酸丁酯暂无废气无组织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本次验收无法开展监测。 本项目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装配线和风机,采取的减震降噪措施为:(1)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在生产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垫;(2)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避免因老化引起的噪声;(3)生产时关闭门窗。车间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尽量分散放置,以减少设备运行时噪声叠加;(4)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严格遵守生产设备的操作规范。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泰西厂界东侧、北侧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与夜间噪声,厂界西侧的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厂界南侧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与夜间噪声能满足GB 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厂界西侧存在夜间噪声因背景值过高(主要原因是厂界西侧李尔汽车电子****公司的噪声源持续运行),无法评价其达标性的情况。 本项目新增的危废为废活性炭/废树脂、沾染固废、废网版、废弃化学品、贮存于危废储存间。危废储存间的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 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废料饼料杆、废网框,每日运输至****妙境北路323号厂区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中暂存,其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和公共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也依托现有防范措施。企业对不同区域采取了针对性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生产车间均为硬化水泥地面,并敷设环氧地坪。液态危废储存于吨桶内,吨桶储存于废液储存间中体积为吨桶110%的围堰内;固态危废储存于危废储存间。化学品均存放于化学品防爆柜,防爆柜中每层设有围挡,能够有效对化学品泄漏进行收集,以防污染地下水。 本项目依托泰西现有的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已对环境风险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依托泰西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应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泰西已开展环境管理和自行监测工作,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本项目的“以新带老”措施为:“原环评遗漏识别了E4排气筒排放的酚类、二氯甲烷、氯苯类、乙酸、异丙醇,以及E5排气筒排放的酚类、乙酸、异丙醇,应列入下阶段的自行监测计划中。”泰西已将这些因纳入自行监测方案中。 本项目未发生变动。 泰西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 本项目竣工后、调试前,****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也已根据法规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为本项目变更的排污登记于2026年3月17日完成(登记编号:****)。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219 | 0 | 0 | 0 | 0 | 0.422 | 0 | |
| 0.1392 | 0 | 0 | 0 | 0 | 0.139 | 0 | |
| 0.0017 | 0 | 0 | 0 | 0 | 0.002 | 0 | |
| 0.0039 | 0 | 0 | 0 | 0 | 0.004 | 0 | |
| 0.0735 | 0 | 0 | 0 | 0 | 0.073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525 | 0.241 | 0 | 0.0743 | 0 | 0.692 | 0.167 | / |
| 1 | 树脂+活性炭吸附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树脂+活性炭吸附 | 已监测 | |
| 2 | 树脂+活性炭吸附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树脂+活性炭吸附 | 已建设 |
| 1 | 基础减振、减振垫、密封隔声房、软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减振垫、密封隔声房、软连接 | 已监测 |
| 1 | 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本项目生产和公共辅助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也依托现有防范措施。企业对不同区域采取了针对性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生产车间均为硬化水泥地面,并敷设环氧地坪。液态危废储存于吨桶内,吨桶储存于废液储存间中体积为吨桶110%的围堰内;固态危废储存于危废储存间。化学品均存放于化学品防爆柜,防爆柜中每层设有围挡,能够有效对化学品泄漏进行收集,以防污染地下水。 |
| 1 |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新增的危废为废活性炭/废树脂、沾染固废、废网版、废弃化学品、贮存于危废储存间。危废储存间的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 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品、废料饼料杆、废网框,每日运输至****妙境北路323号厂区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中暂存,其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 |
| 1 | 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运行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本项目依托泰西现有的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已对环境风险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依托泰西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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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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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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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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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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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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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