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旗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农牧业公共服务短板,提升机械化作业、疫病防控、农资配送、畜产品服务、应急保障等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现启动2026****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我旗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牧场、农牧业企业(含农机、农资类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
(二)在本旗拥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农牧业基础设施用地符合相关规划及用地政策,租赁场地剩余租赁期不低于5年,能够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营。
(三)项目建设运营主体以1家单位为主,多家联合参与的,须统一建设方案、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产权归属、权责分工及运营模式。
(四)建设运营主体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具备成熟的农牧业生产、农牧业机械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自愿接受农牧部门应急作业统一调度。
(一)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社、服务站点等**,构建“一中心多驿站”区域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格局,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升区域协同服务能力。
(二)配套基础设施场库棚建设。支持**、改扩建农机库棚、****储备库、农畜产品初加工车间等基础设施,拓展机械化作业、疫病防治、农牧业垃圾收转运、羊毛修剪收售、应急救援、托管代养、农资集中采购、农畜产品销售、储存等综合服务功能。
(三)推进设备购置与技术示范应用。围绕农牧业生产服务需求,配套购置智能化农机设备、监测设备及服务保障设备,建立设备常态化运维机制,提升服务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资金使用要求:项目资金不得与中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设备(政策另有规定除外)重复享受补贴,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工资福利、偿还债务等非项目支出。
本项目采取定额奖补、新增投入比例补贴二选一方式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一)定额奖补。单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须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疫病防治、农牧业垃圾收转运、羊毛修剪收售、应急救援、托管代养、农资集中采购、农畜产品初加工、储存等至少3项基础服务功能。
(二)按比例补贴。对项目新增设备购置、**及改扩建基础设施等资本性投入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45%。不含土地租赁、人员工资、设备升级改造等非新增投入。
项目建成后须具备至少3项基础性农牧业服务功能,鼓励拓展农牧技术培训、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初加工、废弃物**化利用等延伸服务,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一)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建设农机库棚、信息化管理室、农资配送间、培训室、初加工车间等功能场地,满足常态化服务运营需求。
(二)装备配置适配。农机具、****服务区域、服务规模相匹配,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
(三)人员队伍齐备。配备或聘用农机操作、兽医服务、经营管理、作业运维等专业人员,保障常态化服务开展。
(四)服务能力全面。具备机械化作业、农资集中采购配送、动植物疫病防控、羊毛修剪收售、农牧业垃圾处理、应急保障、托管代养等综合服务能力,可满足辖区农牧业生产服务需求。
(五)管理制度规范。健全财务、机务、安全、应急、运营服务等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对外服务标识、公示服务内容,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营。
申报材料需统一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同步报送电子版扫描件,具体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含场地平面图、效果图、用地手续、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项目立项申请表(经嘎查村、苏木镇逐级审核盖章);
4.现有场地、设备、服务基础及绩效成效佐证材料。
各苏木镇负责对辖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农牧局。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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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