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物流和枢纽经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清澜港货物集散能力,保障区域基建项目物资供应高效畅通,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清澜港砂石及其他散货陆运服务商,建立优质运输服务供应商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凡具备合法运营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我司将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详尽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企业实力、信誉及配合度择优入库,并建立常态化考核与退出机制。
额度管控:本次遴选设定入库规模上限为3家。我司将根据评审进度及合格名单情况,有权在达到既定数量后即时关闭报名通道,停止接收任何资料,且不再另行公告。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仅面向**范围内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砂石、建材及大宗散货等陆路运输服务企业,不涉及水路运输业务。
三、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砂石、建材及大宗散货等陆路运输相关内容。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所有投入运营的运输车辆须持有有效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且年检合格。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资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车辆清单及对应的行驶证、车辆正面彩色照片(含车牌及密闭装置);
(二)提交详审资料
1.初审通知:我司将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查。仅通过初审的企业,我司将通知企业提交详审资料。
2.接到通知的企业,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详审资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逐页盖章)。未接到通知的企业,无需提交详审资料。
3.资料内容:详审资料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会在通知上列明。
4.逾期处理: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详审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编制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综合评审
我司将组织业务部门及风控内审部门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审查,重点评估企业资质、运力结构、安全环保管理、业绩口碑、新能源车辆配置比例等核心维度开展量化评分,依据综合得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入库企业名单。
五、资料递交要求
资料准备:报名资料提交要求材料须以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1份),密封于文件袋内;文件袋封套上应清晰注明“公开遴选砂石及其他散货陆运服务商项目”、遴选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六、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现场递交:工作日时段(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递交,现场递交须提前与联系人预约确认递交事宜;
2.邮寄递交:服务商可选择顺丰、EMS、京东快递寄送(拒收到付件)。
3.联系方式:谢工,联系电话:0898-****0908
4.递交/邮寄地址:**省**市文城镇文清大道557号****一楼107室(邮编:571300)。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长期有效。为便于首批遴选,自发布之日起设置20个日历天的首轮集中受理期。集中受理期截止后,若已达到3家入库目标,则自动停止受理;若未满额,则继续常年滚动受理,直至额满为止。
八、其他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评审费,企业在报名、考察及后续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报名企业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记录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入选供应商将实行动态管理,我司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记录、环保措施及合规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启动退出机制。
4.我司保留对本公告内容及遴选过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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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