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福建工业园MDI一体化扩能配套项目-气体扩能改造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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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1MA33QYY14K寇光武
郭陆坚******市
**省**市**市**工业****服务中心大楼2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工业园MDI一体化扩能配套项目-气体扩能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522-C2522-煤制合成气生产
******市 ******市
经度:119.278889 纬度: 25.467500****环境局
2025-03-28
榕融环评〔2025〕22号****0181MA33QYY14K002P
2022-08-22350000
3836****
****0181MA33QYY14K中检集团******公司
****0100MA31GRJA7G******公司,******公司
913********339180R,913********337485E2025-07-01
2025-07-10
2026-06-182026-07-16
https://www.****.com/cmscontent/219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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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现有**气化系统进行改造,新增 2 套气化炉及配套装置;在现有厂区预留地块上建设 1 套氧气的空分装置,1 套空压装置,2 套一氧化碳深冷分离装置,2 套 PSA 制氢装置,1 套硫酸(回收硫)装置。在新增的地块内建设 2 套氧气的空分装置,1 套合成氨装置,并同步建设公辅工程,包括净水站、水加压泵房、脱盐水站及空压站等新增 2 套气化炉及配套装置;在现有厂区预留地块上建设 1 套氧气的空分装置,1 套空压装置,1 套一氧化碳深冷分离装置,2 套 PSA 制氢装置,1 套硫酸(回收硫)装置,并同步建设公辅工程,包括净水站、水加压泵房、脱盐水站及空压站等
阶段建设,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气化单元:以煤为原料,采用AP水煤浆气化。煤浆与高压氧能过烧咀进入气化炉,气化反应在气化炉反应段瞬间完成,生成CO、H2、CO2、H2O和少量CH4、H2S等气体。 氨合成单元:氨合成系统流程按功能可划分预热、反应、余热回收、冷却分离四个连续循环的单元和其它辅助单元。主体工艺与原环评一致。实际建设增加低温变换冷凝液的氨回收设施
由于氨具有极易溶于水的特性,汽提后的低温变换冷凝液仍存在少量NH3。本次**的氨回收设施,经脱酸、蒸氨、冷凝等工艺处理后(可回收20%氨水),再回用于磨煤工序,最终去向与原环评一致。本次低温变换冷凝液氨水回收采用脱酸→蒸氨→冷凝密闭连续化工艺,全流程均在塔器、管道及密闭设备内运行,回收过程不新增原辅材料、不产生新污染物。回收后减少低温变换冷凝液中NH3的无组织挥发,对环境产生有利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设施:①**低温甲醇洗装置洗涤塔尾气:**回收塔吸收+脱盐水洗涤,后通过 110m高排气筒(DA032)排放;②气化磨煤前煤仓废气:新增的气化磨煤前仓配套新增的袋式除尘与排气筒。新增后与现有 3 个气化磨煤前仓交替使用,每次仅一个气化磨煤前仓运行,后通过 38.5m 高排气筒(DA033)排放;③甲醇罐区油气回收放空废气:**油气回收+水洗,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28)排放;④危废贮存间废气:**活性炭吸收,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30)排放;⑤**硫回收制酸装置洁净尾气:**双氧水深度氧化+冷凝,后通过 58m 高排气筒(DA031)排放;其余依托现有工程。 废水设施:新增废水包括气化装置气化灰水、变换装置锅炉排污水、氨合成装置锅炉排污水、硫回收制酸装置锅炉排污水、装置地坪设备冲洗地沟废水、办公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公司中水回用装置回用;除硬系统高****公司的浓水处理系统。 噪声设施:本项目正常工况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装置的压缩机、引风机、鼓风机、蒸 汽透平机、循环水场冷却塔、大功率机泵等。工程分别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 声及厂房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 固废设施:气化粗渣、气化细渣由**市****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等危废委托**晖鸿****公司处置(资质编号:F****0065)。与原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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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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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151.03 17.95 0 151.03 83.27 17.95 -216.35
15.1 0.599 0 15.1 8.33 0.599 -22.83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4.371 0 0 0 0 /
0 0 5.041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6.973 49.168 0 0 16.973 16.97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现有废水包括气化装置气化灰水、生产、生活废水、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 等,其中气化灰水、生产、生****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循环水站排水、 脱盐水站****公司中水回用装置回用,硫回收制液硫装置洗涤塔排水送东 南电化氯碱装置利用。 新增废水包括气化装置气化灰水、变换装置锅炉排污水、氨合成装置锅炉排污水、 硫回收制酸装置锅炉排污水、装置地坪设备冲洗地沟废水、办公及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等,****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等送万华环保公 司中水回用装置回用;除硬系统高****公司的浓水处理系统 万华编组站浓水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 1 直接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 1 直接排放限 值和表 3 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 中表 2 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 与环评一致 废水依托万华编组站处理。根据《万华环保****公司编组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可知,万华编组站浓水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直接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和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表2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中的最严格浓度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设施:①**低温甲醇洗装置洗涤塔尾气:**回收塔吸收+脱盐水洗涤,后通过 110m高排气筒(DA032)排放;②气化磨煤前煤仓废气:新增的气化磨煤前仓配套新增的袋式除尘与排气筒。新增后与现有 3 个气化磨煤前仓交替使用,每次仅一个气化磨煤前仓运行,后通过 38.5m 高排气筒(DA033)排放;③甲醇罐区油气回收放空废气:**油气回收+水洗,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28)排放;④危废贮存间废气:**活性炭吸收,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30)排放;⑤**硫回收制酸装置洁净尾气:**双氧水深度氧化+冷凝,后通过 58m 高排气筒(DA031)排放;其余依托现有工程。 低温甲醇洗单元洗涤塔尾气和甲醇罐区废气中甲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6标准限值;低温甲醇洗单元洗涤塔尾气、甲醇罐区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限值;低温甲醇洗单元洗涤塔尾气中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硫回收制酸装置尾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 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与环评一致 一、有组织废气 ①低温甲醇洗单元洗涤塔尾气(DA032)中H2S最大排放速率为0.031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即H2S≤17.5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43.6mg/m3,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所列有机特征污染物及其排放限值(即甲醇≤5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9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即排放浓度≤100 mg/m3)。 ②硫回收制酸装置尾气(DA031)中SO2未检出,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中表4的酸性气回收装置特别排放限值(即SO2≤100mg/m3);NOx未检出,符合GB 31570-2015中工艺加热炉标准限值要求(即NOx2≤100mg/m3);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9mg/m3,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特别排放限值5mg/m3)。 ③甲醇罐区废气(DA028)中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40.3mg/m3,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所列有机特征污染物及其排放限值(即甲醇≤5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84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即排放浓度≤100 mg/m3)。 ④危废贮存间废气(DA030)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18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允许排放浓度(即排放浓度≤100 mg/m3)。 ⑤煤储运及气化单元各布袋除尘设施尾气,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原料煤破碎、筛分废气(DA003)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4.7×10-3kg/h;备煤筒仓皮带廊(3#与2#筒仓)废气(DA021)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10-3kg/h;磨煤前焦油仓废气(DA029)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7×10-3kg/h;磨煤机放空气排放口(DA006)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1kg/h;1#转运站废气排气筒(DA010)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气化磨煤前煤仓废气(DA033)最大排放浓度为8.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kg/h;1#备煤筒仓废气(DA016)最大排放浓度为1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86kg/h。各布袋除尘设施尾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在厂界测得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最高值为0.211mg/m3、甲醇监测结果为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mg/m3、甲醇≤12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H2S监测结果最高值为0.006mg/m3、氨监测结果最高值为0.089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的标准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H2S≤0.06mg/m3、氨≤1.5mg/m3);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高值为0.65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2.0mg/m3)。 厂内无组织: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在厂内测得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为0.91mg/m3、1h平均浓度值0.71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厂界噪声应达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实际建设噪声控制主要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根据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标。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等防治措施和监控要求,做好污染分区防治和防渗等工作。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问题。项目运行后落实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企已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间、甲醇罐区等装置进行重点防渗,建立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025年度已委托**省闽测****公司开展****气体厂区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跟踪厂区土壤和地下水情况。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气化渣、原水净化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规范贮存和处置;氨合成废催化剂、废硫酸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公司主要生产厂区TDI扩建项目产生的TDI固化焦油,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要求,落实“点对点定向处置危险废物”相关程 序后,方可接收综合利用TDI 固化焦油等危险废物 企业建设气化渣堆场、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气化渣目前委托**市****公司综合利用,原水净化站污泥及装置生产过程各废催化剂迄今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暂不涉及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已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次改扩建接收生产厂区TDI扩建项目产生的TDI固化焦油,已委托 闽环(福****公司编制完成《****TDI焦油颗粒“点对点”定向利用技术论证报告》,并于2025年2月23日通过专家论证评审,保证固化焦油在转运过程中的可以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落实《报告书》关于环境风险防范的要求,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管理,配套建设相应的防范设施(措施);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和应急体系并与**港城经济区的衔接,包括响应级别、响应联动程序和环境风险事故监测体系,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依托现有一座9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新增1座3000立方米事故提升池。 企业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了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和应急体系制度;本次处依托现有一座9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外,还新增建设了1座3000立方米事故提升池;本项目建设后,****已同步更新修订《****气体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企业事故应急池已与**港城经济区公共事故应急池之间保持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万华环保****公司编组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榕融环评[2025]16号文)2026年5月2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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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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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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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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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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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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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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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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