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贯彻落实《****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活动进校园的通知》及《****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初中附属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引入符合条件****学校课后服务。现需征集符合资质的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符合资质的范围内进行比选或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9学年课后服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项目地址:
成****初中附属小学(**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康和路3986号)
(三)采购预算:
不高于120元/生/次
(四)服务期限:
2026年9月2日—2029年9月1****学校具体安排为准)
(五)采购内容:
2026—2029学年课后服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程项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注:
1.上课时间及上课学生年级为预估,根据学校实际需求,上课时间、次数等可能有所调整。
2.若您有其他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优质课程项目,也欢迎您报名参加。
3.其他****学校需求研讨、机构资质审核及比选的正常流程引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
2. 艺术类、科创类机构须取得对应学科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机构已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3. 体育类机构须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使用场地(有实体经营场地),机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4. 机构聘有与培训课程相适应的稳定师资队伍,机构人员应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开展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机构需纳入**市“先学后付”平台。
资料提交
提交资料
符合要求、有意愿的机构提交所需资料;以上资料均为纸质档,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将以上资料按照上表所示类别分类,按照序号排序,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并用一个文件袋密封装好递交。
提交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7:00截止。
提交地址
成****初中附属小学门卫室(高新区康和路3986号)
后续流程
学校初审
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提交资料的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名单。
报送审核
学校向高新区教育部门报送初审名单。
温馨提示
本次审核仅为初步资格审核,非最终引入环节,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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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