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商用六眼电磁炉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1200*800*230mm;台式六头电磁炉、微晶面板,单面板尺寸300*300mm;2、额定功率:6*3.5kw,220V,独立控温,多档调节;3、材质:整机不锈钢板材,厚度≥0.8mm |
| 2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双头单尾电磁炉 | 无 | 无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长*宽*高+背板高):≥1800*1000*800+470mm,配直径≥500mm炒锅2个;2、材质要求:台面板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材质符合食品接触安全相关要求。3、电压/功率:380V/18KW*2(±500w);4、符合商用电磁加热技术,要求线盘磁场分布均匀,火力输出热值高,采用≥5档磁控火力调节,满足厨师抛炒需求;5、节能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40876-2021标准,且热效率实测值≥95.5%,能效等级1级;6、安全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806.1-2016、GB 4806.9-2023; 说明:要求投标时提供18kW 双头单尾炒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报告需包含所投产品名称)。 |
| 3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四门冰箱 | 无 | 无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1200*700*1950mm;整机参考容量:≥900L; 2、功率/电压:370W/220V; 3、材质要求:采用国标不锈钢,底板、门衬板为一次性拉伸成型,内胆底部为圆角,易于清洁,无卫生死角,同时箱体底部配有专用出水孔;箱体发泡层厚度≧60,门板发泡厚度≧48,门板与前罩板齐平,≧45时自动回归;使用环境气温1-43℃,湿度30%—80%;采用环保冷媒,环保无污染发泡材料。 4、制冷方式为直冷,温度设置为冷藏+4℃~-5℃,冷冻-3℃~-20℃。4、所投产品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符合产品标准/技术要求:GB 4806.9-2023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
| 4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不锈钢单门留样柜 | 无 | 无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600*630*1780; 2、材质要求:外壳不锈钢材质、整体发泡、玻璃门、双锁设计;3、制冷方式:直冷;温控范围:0-8℃4、功率/电压:170w、220v; |
| 5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汉堡专用炸锅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700x600x280+120mm;油缸容量:12Lx2;油缸内径:(290x380x160mm)x2,2、材质要求:油缸304不锈钢(或符合食品接触安全相关要求),厚度≥1.0mm3、功率/电压::4KWx2/220V,温控范围:0—250°C |
| 6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外方内圆电覆底煮面炉 | 无 | 无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1、产品尺寸:800*850*800+180*50,内径:600*500,外方内圆、电覆底、可控温;2、材质要求:整体发泡,内胆为304不锈钢(或符合食品接触安全相关要求),厚度≥1.0mm;3、功率/电压:12KW/380v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