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一次答疑澄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团收购建筑施工企业股权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8日
二、澄清更正信息
1.答疑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2.澄清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1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所有投标文件应封装在一个包装袋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装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上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开标时启封。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标书代写
特别提醒: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和授权委托书另附一份装在一个包装袋中供资格审查(可不密封)。”
上述描写错误,现变更为:
“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赣云采”平台;潜在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01040,如投标单位已有**省公共**交易CA的,赣云采系统可以通用,但需重新绑定,具体绑定方法详见赣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标后投标人需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五份。”电子标服务
澄清更正日期:2026年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不见面电子招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标书。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赣云采”平台;潜在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如其他地方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后的采购文件,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变更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工业园
联系方式:宋先生0796-****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永**一峰路书香苑小区
联系人:陈先生 079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9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