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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6年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要求,****小组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有异议,请书面向****反映(通讯地址:**区兴航一街7号;邮政编码:510140)或将书面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反映(邮件名称命名为“关于对**区2026年第三方机构遴选结果的异议”)。反映的情况应具有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不予以受理。
附件:2026年**区符合遴选条件的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
****
2026年7月26日
(联系人:小学教育科,电话:****8211)
附件
2026年**区符合遴选条件的校内课后服务
第三方机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机构名称 |
| 1 | **市**区****公司 |
| 2 |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 3 |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