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编号:****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收货地点 |
备注 |
| 1 |
信息监控主机 |
10寸触屏 |
按设计要求 |
台 |
28 |
指定地点 |
本地显示,操作 |
| 2 |
挂篮监测系统 |
ET-A001 |
按设计要求 |
套 |
28 |
指定地点 |
数据计算、存储、分析,报警 |
| 3 |
电器柜 |
600*180*800(宽*深*高mm) |
按设计要求 |
个 |
28 |
指定地点 |
收纳、防护机柜 |
| 4 |
信号采集器 |
ET-X001 |
按设计要求 |
套 |
56 |
指定地点 |
信号采集并通讯至主机 |
| 5 |
开关电源 |
24V |
按设计要求 |
块 |
28 |
指定地点 |
数据系统供电 |
| 6 |
空气开关 |
C10 |
按设计要求 |
个 |
28 |
指定地点 |
开关,防漏电保护 |
| 7 |
报警器 |
单色声光 |
按设计要求 |
个 |
28 |
指定地点 |
声光报警 |
| 8 |
4G路由器 |
4G全网通 |
按设计要求 |
套 |
28 |
指定地点 |
后台远程传输 |
| 9 |
后锚杆锚固拉力监测 |
ET-LF60 |
按设计要求 |
套 |
112 |
指定地点 |
后锚杆拉力监测(至少4个) |
| 10 |
主桁架应力监测 |
ET-YL |
按设计要求 |
套 |
252 |
指定地点 |
|
| 11 |
振弦采集仪 |
ET-Z001 |
按设计要求 |
套 |
28 |
指定地点 |
振弦应力采集并通讯至主机 |
| 12 |
主桁架前端姿态监测 |
ET-QJ02 |
按设计要求 |
套 |
112 |
指定地点 |
|
| 13 |
走行油缸位移左右同步检测 |
ET-XC05 |
按设计要求 |
个 |
56 |
指定地点 |
|
| 14 |
风速风级监测 |
ET-HJ |
按设计要求 |
套 |
28 |
指定地点 |
现场环境风速风级监测 |
| 15 |
挂篮信息平台ID |
基础型 |
按设计要求 |
台 |
28 |
指定地点 |
远程实时监管、大屏展示 |
说明:1.需满足交互界面智能高效,能精准呈现设备参数。
2.打造完整的数据生态链,集成实时记录、历史回溯、报表生成与下载等功能。
3.整个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依托高性能ZIGBEE模块,可自动路由和组网,实现无线通信功能。
4.能够实时采集并处理相关传感器信号,随后将处理结果以无线方式传输至主机处理器。
5.能够实时检测造桥机倾斜角度、位移数据及环境监测数据,精准输出数据,为施工姿态调控提供依据,确保数据与设计相符。感知结构倾斜状态,高精度采集角度信号,传输至监控系统辅助安全管控。
6.智能监控监控平台提供手机端与 PC 端全终端覆盖,为造桥机监测场景打造专业监测系统,实现工程设备运行状态的全方位掌控。
7.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以上需求物品需满足整套配套安装使用,调试显示满足要求。每台(套)必须安排售后人员至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及后期的维护工作,现场按照调试往返差旅、食宿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乙方按照调试人员需满足现场工期要求;该造桥机信息化监测配件报价应包含安装使用所需的电缆线、连接电线、走线所需套管以及相关辅材等,不在单独计价。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7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加急标书代写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信息化系统配件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如需现场指导安装不在另算费用)等,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4.货物验收方式
计数验收,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 75 %;
5.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85 %;
5.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97 %;
5.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100 %。
5.5付款方式:不低于50%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6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7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8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9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
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不能满足说明要求的报价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杨辉 187****5327
技术联系人:程勇涛 188****5386 李博 152****7386
到货安装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2.监督部门:****集团****公司****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2026年7月25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7-26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29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