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科景招(2026)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标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公告中的最高限价 | ****934元 | 167.6572万元[其中暂列金0万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0万元(含税),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
| 2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
| 3 | 合同中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且开工(机械、人员到场、开工令发布)并收到承包人提供的 同等额度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不扣回);****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市相关规定); (2)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结算审核资料30天内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完 成工程量的85%,余款在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通过,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工程进度款的20%作为工资性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1、项目部组建完成、人员、机械到位,正式开工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的30%(暂列金除外); 2、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完成合同工程量50%时,提交支付证书、支付申请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并第一次扣回预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完成合同工程量80%时,提交支付证书、支付申请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并第二次扣回预付款); 4、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经备案,并提交结算审核资料30天内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5、其余在工程审计完成后(扣除1.5%保修金后)一个月内付清;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通过,且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经备案后,一个月内退还(3)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工程进度款的20%作为工资性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标书代写
4.其他事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景**景南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小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1586
质疑联系人:程力波
质疑联系方式:182****4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景****大楼B幢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一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1677
质疑联系人:王飞
质疑联系方式:159****6728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