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会关于印发〈**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2021〕5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升残疾人居家照护保障水平,****现就**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采****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残联“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
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采购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
5. 服务对象:**区户籍符合政策条件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持证残疾人50-60人
6. 预算限价标准:****残联〔2021〕56号文件规定,执行1500元/人/年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本项目取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7. 服务期限:2026年度(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核心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须严格对标**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标准,服务保障期内,供应商须为每位服务对象全年提供累计不低于22小时的服务,具体服务时长分配及规范如下:
1. 上门实操服务20小时: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生活照料、基础康复护理、情绪疏导、日常陪护、生活技能指导、居家环境整理等上门托养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日常居家照护难题。
2. 前期摸排筹备服务2小时:用于服务对象入户走访、需求调查摸底,结合残疾人残疾等级、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初步商定个性化服务项目、细化各项服务时长及服务方案,建立一人一档服务台账。
3. 计时规则:单次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超过1人的,统一按1人标准计时,不重复累计时长,确保服务时长核算规范、公平、可追溯。
4. 服务管理要求:供应商须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考勤台账、服务记录、照片、回访记录,全程留痕可查;****残联日常监管、核查、考核,按要求报送服务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根据监管要求及时优化服务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级各类服务机构,****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医院等能够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和社会组织。
2. 熟悉**省“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具备承接残疾人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配有固定服务团队、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控体系,拥有辖区残疾人服务群众基础,熟知**区残疾人基本情况,能够独立完成本项服务人数的摸排、对接、落地工作。
3. 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无服务投诉、违规违约、重大不良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最低价中标法。供应商资格、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全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公告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1500元/人/年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在全部有效投标单位中,选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多家单位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由采购单位综合考量服务方案、过往服务业绩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确定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完整的服务对象名单供审核,逾期未提交、提交名单不符合政策条件或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次顺延选取下一名有效最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材料
1.单位主体资质证照;
2.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要求具有专业人员3人以上,至少具有3类资格证件:具有教师、心理咨询、社工等相关资质;
6.逾期报名、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不符、资质不全、报价超限价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4:30 时(**时间)。本项目所有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平台动态。加急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点:****办公室(三经路699号综合楼北楼233)。
联系人:卜文法 熊子譞
联系电话:****8248 ****2538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投****残联〔2021〕56号文件及本项目招标要求,充分知晓服务内容、标准、时长规范,投标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有条款。
2.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及政策标准履约,服务质量不达标、时长不足、台账不全的,采购单位有权扣减服务费用、终止合同,****政府采购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服务开展由中标单位自行垫资实施,采购单位对项目履约全过程动态监督审核。采购单位将随机在项目整体进度(30%、50%)节点开展核查,若核查结果不达标,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不予结算任何服务费用。
4.严禁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依法依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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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