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4MA4WKCY95R | 建设单位法人:吴弟友 |
| 吴弟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 ****门市**市**镇工业** |
| ****新增阳极氧化工序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9-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 **镇工业** |
| 经度:112.867222 纬度: 22.586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8 |
| 江环审〔202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4MA4WKCY95R001X |
| 2025-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4MA4WKCY95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4MA4WKCY95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8sogdN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激光切割工艺流程:不锈钢板采用激光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会产生激光切割烟尘。 ②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流程:(1)脱脂、水洗;(2)超声波除蜡、清洗;(3)碱洗、水洗;(4)中和、水洗;(5)化学抛光、水洗;(6)阳极氧化、水洗;(7)染色、水洗;(8)封孔、水洗;(9)硬质阳极氧化、水性;(10)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①激光切割工艺流程:未建设。 ②阳极氧化生产工艺流程:(1)脱脂、水洗;(2)超声波除蜡、清洗;(3)碱洗、水洗;(4)中和、水洗;(5)化学抛光、水洗;(6)阳极氧化、水洗;(7)染色、水洗;(8)封孔、水洗;(9)硬质阳极氧化、水性;(10)烘干。 |
| 激光切割工艺流程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经**的碱液喷淋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蒸汽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激光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含镍废水经过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封孔工序(含镍)清洗用水,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染色废水(含铬废水)经过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染色工序清洗用水,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阳极氧化综合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水、研磨处理废水等生产综合废水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城****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不得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落实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公司,报告编号:GDSZ[2026.05]第1641号),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经**的碱液喷淋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本项目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公司,报告编号:GDSZ[2026.05]第1641号),①含镍废水经过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②染色废水(含铬废水)经过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③综合废水(包括阳极氧化综合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水、研磨处理废水等)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满足**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不得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 (3)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公司,报告编号:GDSZ[2026.05]第1641号),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涉及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阳极氧化生产线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介质,暂存于固废仓,定期交**市斯特郎****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包括废槽渣、生产废水水处理污泥、废槽液、危化品废包装桶、废包装桶罐、废水处理设施浓水蒸发系统浓缩残液、废水处理设施废RO膜,暂存于危废仓,废槽渣、生产废水水处理污泥、废槽液、危化品废包装桶、废包装桶罐、废水处理设施废RO膜定期交**市新****公司处置,废水处理设施浓水蒸发系统浓缩残液定期交******公司处置。 |
| 含镍废水、染色废水(含铬)、综合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有变化,根据《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公司,报告编号:GDSZ[2026.05]第1641号),①含镍废水经过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②染色废水(含铬废水)经过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③综合废水(包括阳极氧化综合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水、研磨处理废水等)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满足**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不得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该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的增加,故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215 | 0 | 0 | 0.5215 | 0.521 | 0 | |
| 0 | 0.2347 | 0 | 0 | 0.2347 | 0.235 | 0 | |
| 0 | 0.0122 | 0 | 0 | 0.0122 | 0.01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32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5277 | 0 | 0.5313 | 0 | 0 | 0.528 | 0 | / |
| 1 | 含镍废水治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 | 含镍废水经过“含镍废水调节池+含镍反应池+反渗透(RO)膜系统+蒸发浓缩”处理后回用于封孔工序(含镍)清洗用水,不外排。 | 含镍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及**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两者较严者(电导率限值根据1ppmTDS=2us/cm给出)。 | |
| 2 | 染色废水治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 | 染色废水(含铬)经过“染色废水调节池+染色反应池+反渗透(RO)膜系统+蒸发浓缩”处理后回用于染色工序清洗用水,不外排。 | 染色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工艺用水标准及**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两者较严者(电导率限值根据1ppmTDS=2us/cm给出)。 | |
| 3 | 综合废水治理设施 | **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不得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 | 阳极氧化综合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漆废水、研磨处理废水等综合废水经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综合废水收集池+综合废水一级混凝池+一级絮凝池+初沉池+缺氧池+好氧池+好氧池+好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二级混凝池+二级絮凝池+终沉池+**池”)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城****处理厂深度处理。 | 综合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不得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 |
| 1 | 酸雾废气治理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阳极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净化,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阳极氧化车间的过滤器、整流器、冷水机和试生产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泵、风机采取减振和隔声措施,同时加强厂区边界绿化降噪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