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11号学生公寓心理自助空间户外标识项目
二、位置:****11号学生公寓南侧
三、内容:详见附件,要求质量合适、美观、耐久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9日(http://www.****.cn官网)
五、比选控制价(即最高限价):93480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作废。
六、比选要求
1.响应附件、清单的项目量及做法,比选文件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类似项目中标记录/落地实景(2个起)(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和齐缝章,一式两份)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者取消其比选资格。
2.报价单需按附件项目量清单内容逐项报价,验收后按中选总价结算。报价中应含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保险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所需一切费用以及质量保修期半年。
3.施工单位需根据附件效果图进一步深化施工图纸,经业主确认同意后方可按图制作样品或成品,业主验收符合采购质量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4.结算方式: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项目结算价=中选总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款。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场地卫生必须清理打扫干净,业主组织人员验收后付款项目。
5.施工单位应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涉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中选单位须于中选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一天)满后两日内签订合同。
七、工期:签订施工协议后,2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八、比选方式:最低价中选,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中选任。
九、比选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不按期开工,由第二中选人递补施工,****一中选人。工期每拖延一天扣100元,扣完不足扣项目款。保修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起计算,保修期为6个月,期间施工单位若拒不履行保修责任则取消该单位后续参与比选资格。业主不组织踏勘现场。标书代写
十、比选地点:**市芗**西洋坪路29号********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31****0720
十一、附件:****11号学生公寓心理自助空间户外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