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教学区16号楼饮品店3年租赁权 | |||
| **** | 监测编号GR2026NB****840 | ||
| 65000 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2026-07-27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8-14 | ||
| 是 |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 ||
| 3 年 | |||
| 0 个月 | 免租期说明|||
| 教学区16号楼饮品店 | 有无产证有 | |
| 89.00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142902.26平方米 | |
| 226371.00 | ||
| ******学院 |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 | |
| 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378号 | 租金参考评估值65000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空置 | ||
| 无 | ||
| 其他: | ||
| 视频地址 | ||
| 89平方米 | 出租面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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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现场踏勘确认】意向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踏勘确认书》(经出租方确认,****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方是自然人的签字),《踏勘确认书》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中心有限公司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需按照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中心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补足交易服务费。 |
| 公开协议 | |||
| 网络竞价 | |||
| 多次报价 | |||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中心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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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是 | |||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信息发布终结 | ||
| 2.5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终审后) | |||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银行转账 | |||
| 1.****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承租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承租;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心和出租方所有,****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中心于确定承租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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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
| 按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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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元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
| 否 |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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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审核 | |||
| 1、项目概述:在校园内指定区域设立品牌饮品、咖啡厅。 目的:为师生提供高品质饮品、咖啡、点心、甜品,提供师生休闲与学习交流空间; 2、租赁期限:商贸房租赁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截止;租期内只能退租,不得转租、转让及分包他人,不可移动固定物资或改变房屋结构。如有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经营资格。若承租人有违反合同约定情形,招租人可解除合同,并不再续租; 3、商铺费用:(1)租金;(2)水电费(由承租人根据每月实际消耗量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依据实际消耗量按学期结算); 4、付款方式: 4.1承租人需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从第二年起提前1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4.2承租人按时将水电费支付给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的,招租人有权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租人在扣除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5、承租人应在9月1****商铺的装修及其他相关开业准备工作,9月1日(新学期开学)正式营业,如无法按期营业,须提前7天向招租人报备并说明原因; 6、本次商铺租赁限定承租人按招租人要求的拟定方向经营,咖啡、茶饮、果汁等饮品,甜点、**治等轻食,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出售酒精类饮品及香烟,不得从事超范围经营项目。确实需要转变业态的,须上报招租人单位,经招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成交后,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也不得擅自转让、转借或改变用途。若发生以上行为,招租人****,原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对该商辅租金重新定价后再进行招租; 7、确定承租后,商铺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装修,费用自理。16号楼饮品店墙面要求:吧台对面正**向墙面(尺寸约9m×10m),整体预留为校方指定展示区域。该墙面最终装饰及展陈布置由校方另行负责,承租人不得私自占用或遮挡; 8、在经营期间,****商铺及门前周边范围的三包工作(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营造良好的店面形象。如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行选取承租人; 9、承租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逾期15天仍未缴纳,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行选取承租人; 10、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商铺的经营范围、经营内容、门市价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品类说明清单),并须经由招租人审批通过。****商铺中销售产品的品类、门市价报备审批过后,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品类或售价的,须上报招租人单位,经招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咖啡等饮品、糕点等食品的单价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定位的品牌价格; 11、承租人在经营期内无故不得擅自停业,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招租人报备; 12、承租人经****学校实际的需求(避免形成恶性竞争或供需不平衡),承租期间若进行融媒体方式直播宣传不允****学校相关标识,****学校咖啡类实践教学和课程需要,同时根据高校特点和要求,积极安排生活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 13、经营项目所有的货品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有三无产品、过期产品、腐烂和变质产品等,如有发现或发生投诉,则给予警告或罚款直到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4、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等,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须由承租人负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招租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制,提前终止承租人的服务合同,按承租人违约处理; 15、承租人享有用工自主权,****政府规定的前提下,员工由经营方自主招聘或解聘,与聘用员工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发生劳资纠纷或员工伤残疾病等情况由承租人负责。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院方各项规章制度,承租人需制订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服从招租人管理,接受招租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做好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意识,不与师生发生冲突,招租人有权对违反校规的承租人及员工进行处理,员****学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全额赔偿;在开始履行合约前承租人须将全体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报招租人备案。 16、承租人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止投毒等安全工作,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因管理不善或者因其他各种原因引起工伤及事故的,后果均应由承租人负责。若招租人因此而受到追索的,承租人对招租人的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17承租人应在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退租后恢复原样。如有损坏须承担全部费用,承租人自行添置的能拆除的附着物归招租人所有,可拆分的移动物限期处理,承租人在内部改造和装修(含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时添置的不能移动的固定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归招租人所有; 18、承租人在经营中,必须支持校园一卡通刷卡支付; 19、营业额结算:使用校园一卡通支付的营业额结算由院方统一执行,结算时间在合同执行至第二个月时结算第一个月的营业额,并以此类推;如果发现严重违约行为,在处理完成前,暂不予以结算营业款; 20、承租人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承诺及保证。 21、特别约定条款: 21.1因学校整体改造或维修需要,承租人****学校安排,不得借故阻挠; 21.2招租人因不可抗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时,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21.3承租人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公共卫生场所规定,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监督局、质****学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给招租人带来不良影响的,招租人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 21.4****商铺须自行装修,所有水电装修都须承租人上报给招租人,经审批通过后自行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1.5若提前退出,本次招租工作中,****交易中心产生的交易服务费按剩余承租时间进行计算由承租人承担; 22、考核与退出机制 22.1每学期一次师生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70%需立即整改; 22.2连续两次满意度调查低于70%,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22.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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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否 | 踏勘时间安排其他 因暑期放假的原因,集中看样时间安排在8月5日上午9点,在学校大门集合看样。 | |
| 陈老师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137****4471 | |
| 孙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6898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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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及保证 | 否 | 否 | 是 |
| 踏勘确认书 | 否 | 否 | 是 |
| 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 经营者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中心有限公司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