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卸油栈桥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卸油栈桥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按上级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省**市**区
2.3建设规模:
卸油栈桥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拆除原有围墙,拆除原有道路,重新铺设混凝土道路,**栈桥护坡,**废油池,**工艺管道、更换防爆照明设备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9 月 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招标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元玖角柒分
小写:¥833420.9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5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7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企业,需提供军队采购网备案凭证。
3.8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追溯期承诺函》);标书代写
3.9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市公共**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6年07月28日-2026年08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中心网站报名成功截图)。投标单位应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qq.com,由招标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发送至已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投标单位投标时其投标文件评审为准)。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进行开标,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市公共**交易官网进入“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技术支持:**交****公司,服务电话:****131306
6.2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上午0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上午0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4开标系统网址:****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标书代写
6.5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6.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8.1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2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沈先生:186 5143 2112/范先生:155 7372 7026采购管理部门:0937-****567/0937-****561
纪检监督部门: 0937-****537/0937-****1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2号楼0701室
联系人:石建荣、杨玲、付 颖
电 话:0931-****825/198 9314 8036/181 8955 9565
2026年 07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