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采购项目 **老窖新能源车充电桩设备采购 已获批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形式为代理采购,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2.1 项目概况
2.1.1****指挥中心停车区域新能源充电设备购置安装。
2.2 采购范围
2.2.1采购内容:6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二枪) 一套,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基础制作、电缆沟制作、电缆供货及敷设、绿化带(道路)开挖及恢复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图纸”、第六章“供货要求”。
2.2.2交货期:自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2.3标段: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不限);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含)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应具备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40万元及以上新能源充电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或1个主合同包含新能源充电设备供货安装业绩,且该部分金额为40万元及以上。标书代写
注:1.如一个项目下包含多个合同金额为40万元及以上新能源充电设备供货安装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2.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采购内容、金额、签章页)及验收报告(验收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验收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4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的1个标段参与比选。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比选,无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07-28 00:00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老窖采购管理平台(https://cggl.****.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相关资料(采购文件、技术资料等)。标书代写
4.2 采购人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8-07 10:00,供应商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的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官网(https://www.****.com)、**老窖采购管理平台(https://cggl.****.com)、酒**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jiucheng.****.com/)发布。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省**区南光路71号 | 地址: | **市**区酒谷大道一段47号附2号(3楼A3001号) |
| 联系人: | 涂先生 | 联系人: | 胡女士 |
| 电 话: | 173****1721 | 电话: | 08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