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简称本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东街2号,****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500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
改扩建前:****委托编制了《****年产500万只汽车灯具及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5月2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评批复:济北开报告表〔2020〕25号,并且通过自主验收【见附件4】。
改扩建后:近几年随着市场不断拓展,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发展,****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建设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东街2号,****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500平方米,购置防雾喷涂生产线一条,包含机械容手、喷房、传输带、固化炉等生产设备共12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汽车灯具面罩500万只。
本项目2022年10月20日取得了《**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10-370125-04-01-277545)【见附件10】;2022年11月委托若翰(山****公司编制了《****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5月25****环境局“关于****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报告表【2023】28号)【见附件3】。2022年2月24日申请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2025年7月26日完成了变更【见附件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26年6月******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报告表【2023】28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主要为扩建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设备调试及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公司2026年6月16日~6月17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规范要求,实施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检测。本次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测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