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工作 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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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存档编号:

**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报告编制服务合同

委 托 方(甲方): ****

受 托 方(乙方): ****

签订时间: 2026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市**


委托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65675Y

法定代表人:杨志全

地址:**渠江街道

联系电话:0818-****910

受托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624649J

法定代表人:张仪华

地址:**省**市**区**七路与贞观路十字睿明居

联系电话:191****1809

分支机构:********公司(乙方指定收款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专题报告编制”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委托服务内容

1.1 项目名称:**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专题报告编制

1.2 项目地址:

**省**市**土溪镇城坝村、**镇燕岩村。

1.3 项目概况:

渠江左岸**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土溪镇城坝村(城坝遗址文物保护区)及**镇燕岩村境内,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28公里,拟**护岸3.7公里、防洪巡检道路3.8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7330.14万元。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城坝遗址保护区划内渠江左岸**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要求,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拟开展该工程城坝遗址文物保护区段的流水侵蚀模拟实验专题工作。

1.4 委托内容:

乙方完成**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专题报告编制。

1.5 技术标准: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电工程泥沙模型试验规程》(DL/T 5870-2024)《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95)(水文方面的要求)等规范。

二、合同履行期限与方式

2.1 资料提供: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按乙方提交的《资料清单》提供全部完备资料,若甲方逾期提供资料,合同履行期限相应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实际提供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2.2 服务期限: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全部完备资料后5个月内,完成**土溪镇城坝遗址段防洪治理工程流水侵蚀模拟实验专题报告编制。

2.3 成果交付:甲方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需出具《成果验收确认单》,逾期未出具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三、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专题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3.2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甲方权利义务第4条规定执行。

3.3 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4 乙方提交的编制成果,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题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乙方提供的专题报告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4.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专题报告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5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专题报告4份。若甲方要求增加专题报告份数,乙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专题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五、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5.1 费用构成: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26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整),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全部费用(含人员服务费、资料费、差旅交通费等),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5.2 支付方式与节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合格专题报告,同时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簇桥支行

账号:440********00325413

乙方账户信息变更需提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账户变更证明,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付款视为履行义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发票要求:由乙方指定账户开具********公司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若发票不符合要求(如虚开、错开),甲方有权拒收和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付款延迟责任,在甲方拒收后5日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编制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6.2 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编制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6.3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编制费用的,从应付编制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实验报告: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收费用。

6.4 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编制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编制费用。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15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请求之日起计算)。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八、附则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务、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且双方无未决争议之日止。

8.2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公司财经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191****1809

地址:**省**市**区**七路与贞观路十字睿明居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指定收款主体(盖章):********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G12R378C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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