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掌起镇 5处渔塘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标的位置 |
租赁期限 |
渔塘面积(亩)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1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A片区A-5、6、7、8、9、10、、11、12塘的渔塘共计8只 |
五年 |
41.1 |
44388 |
9000 |
1000 |
| 2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C片区C-33、34、35、36、37塘的渔塘共计5只 |
五年 |
40 |
43200 |
8500 |
1000 |
| 3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C片区C-43、44、45、46;D-5、6、7、8塘的渔塘共计8只 |
五年 |
50.5 |
54540 |
11000 |
1000 |
| 4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D片区D-63、64、65、66、70塘的渔塘共计5只 |
五年 |
25.2 |
27216 |
5000 |
500 |
| 5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F片区8-1、2、3、4、5、6、7、8、9、10、11、12、13塘的渔塘共计13只 |
五年 |
70.7 |
76356 |
15000 |
1500 |
注:(一)标的现状均为使用中,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标的若拍卖成交,买受人为新承租人的,委托人无法判断和保证收回标的的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向新承租人交付标的的时间和期限,并声明不做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些事项所可能涉及的风险,竞买人须谨慎参拍。
(二)标的内所有养殖设施设备、管理用房等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系新承租人的,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同等价作价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不得拒绝,待租期满后,该费用委托人不予补偿。
(三)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本次仅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缺陷、现状、界址、数量、质量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及成交价,不作多退少补。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且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三、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8月3日于现场展示,现场看样请自行前往。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0:30),电话:157****0766,联系人: 叶老师 。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须为年龄18周岁以上掌起镇户籍人员(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或渔塘原承租人,且每一位竞买人只能报一个标的参拍。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事宜:
报名者须在2026年8月4日下午4时前将拍****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
开户行:****银行**玉立支行;
账 号:396********023233。
六、网上竞价报名步骤:
1、竞买人须在2026年8月3日下午4:30前自行登录“中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完成实名注册(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2、竞买人在注册成功后,须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相关拍卖文件,在认可相关文件内容并确认参拍后,按标的物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填写竞买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3、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自行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协议。
八、联系电话:137****2159 杨女士
联系地址:**市阳光国际大厦A座712室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举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标的位置 |
租赁期限 |
渔塘面积(亩) |
年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 (元) |
| 1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A片区A-5、6、7、8、9、10、、11、12塘的渔塘共计8只 |
五年 |
41.1 |
44388 |
9000 |
1000 |
| 2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C片区C-33、34、35、36、37塘的渔塘共计5只 |
五年 |
40 |
43200 |
8500 |
1000 |
| 3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C片区C-43、44、45、46;D-5、6、7、8塘的渔塘共计8只 |
五年 |
50.5 |
54540 |
11000 |
1000 |
| 4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D片区D-63、64、65、66、70塘的渔塘共计5只 |
五年 |
25.2 |
27216 |
5000 |
500 |
| 5 |
渔塘**淞浦,西至裘家浦,南至八塘,北至九塘河区域内F片区8-1、2、3、4、5、6、7、8、9、10、11、12、13塘的渔塘共计13只 |
五年 |
70.7 |
76356 |
15000 |
1500 |
注:(一)标的内所有养殖设施设备、管理用房等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买受人系新承租人的,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同等价作价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不得拒绝,待租期满后,该费用委托人不予补偿。
(二)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本次仅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缺陷、现状、界址、数量、质量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及成交价,不作多退少补。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竞买人须为年龄18周岁以上掌起镇户籍人员(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或渔塘原承租人,且每一位竞买人只能报一个标的参拍。
2、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6年8月3日于现场展示,现场看样请自行前往。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0:30),电话:157****0766,联系人:叶老师。
3、报名者须于2026年8月3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玉立支行;账号:396********023233,到账为准)。
4、竞买人须在2026年8月3日下午4:30前自行登录“中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完成实名注册(以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为准)。
5、竞买人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6、竞买流程:阅读公告、须知——自行实地看样——实名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竞买成功——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协议。
三、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且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2、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输入“**恒阳拍卖”搜索拍卖企业即可)。
3、拍卖时间:2026年8月4日上午9:00至10:00(延时除外)。
4、本次网络竞价系统设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拍时间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120秒),凡每2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倒计时内有新的竞买人出价的,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2分钟倒计时,一直延时到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为止。
5、优先承租权竞价过程中的体现:优先承租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6、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7、竞买人:
① 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报名成功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 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现场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 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中拍平台,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或遗失,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
① 在网络拍卖平台有效时间内出价最高并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② 网络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6年8月4日下午4点前凭身份****政府会议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9、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以在网络平台拍卖结束前采用“网站公告”、“拍卖师发言”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0、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公司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11、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
12、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或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3、竞买人须自行阅读并遵守中拍平台的《拍卖规则》及相关约定。
四、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含税),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实开具租金发票。
2、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涉及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标的物归还委托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等。
3、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为(优惠后)系统成交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具体以中拍平台约定为准。
五、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31日下午4点前将成交款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各按成交价的20%)交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交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由委托人出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且买受人结**、电、煤气等租赁期间费用,交还钥匙后,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不计息)。
六、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租金),待买受人付清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完《渔塘租赁合同》后,凭签署的《渔塘租赁合同》和委托方出具的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收款票据****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七、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出租人)向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的交付手续,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人)与买受人(承租人)按双方签订的《渔塘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后附《渔塘租赁合同》样本,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2、标的现状均为使用中。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标的若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如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的,须待原承租人清退和腾空后方可与买受人签订《渔塘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渔塘的移交手续;原承租人到期未清退和腾空的,则移交时间也相应推迟,出租人无法判断和保证收回标的的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向新承租人交付标的的时间和期限,并声明不做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些事项所可能涉及的风险,竞买人须谨慎参拍。新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交付标的时间无法保证或实现交付等待的时间过长等原因,向出租人、拍卖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诉求。
八、特别约定:
1、本次渔塘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标的年租金的价格,渔塘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渔塘租赁合同》为准,《渔塘租赁合同》样本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渔塘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2、租金五年不变,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二年起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用水、电的自行办理通水、通电手续并购买相应设备,且标的为无证,能否办理的风险自行承担,费用自理。
4、移交租赁鱼塘的状态为移交时的现状,如管理用房内有杂物、垃圾堆放、出现污水,临时建筑物有渗水或附属设施墙面剥落、墙体缺损、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须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5、买受人承诺租赁鱼塘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破坏,不得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人。
6、买受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间购买农业保险,自行负责做好所承包鱼塘的安全保卫、鱼塘设施的维修养护。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委托人(出租人)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租赁期间,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鱼塘的水、电费等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
8、如遇自然灾害、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退还租金,且委托人(出租人)无补偿义务,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
9、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拆除或改造租赁物的,买受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将剩余租金退还外,委托人(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如买受人(承租人)接通知30日后未腾空鱼塘交给委托人(出租人)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10、租赁期间,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维修整治,且租赁期满后不得拆除。除此外,买受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后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按委托人(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内将租赁物腾空归还给委托人(出租人),且委托人(出租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租赁物内除由买受人(承租人)投资购买的动产在租赁期满后自行处理,逾期不作处理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按无主物处理。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渔塘租赁合同》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渔塘租赁权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其他:
1、若有其他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拍卖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2、本拍卖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渔塘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
甲方于 年 月 日对镇级渔塘进行公开竞租,由乙方中标位于 的渔塘。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用途
甲方将由乙方中标的渔塘共计 亩出租给乙方用于渔业养殖。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5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订日期即为交付日期。
第三条 租金金额和支付
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渔塘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款项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租赁履约保证**电押金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元、水电押金¥ 元。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外)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拖欠水电等应承担的费用和其他违约行为,并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结清所有应付费用的,经甲方验收确认设施验完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租赁期间,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开通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电力(到电表止)、环塘河、中心路公共维护。
2、乙方应在租赁期间购买农业保险,自行负责做好所承包渔塘的安全保卫、渔塘设施的维修养护。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渔塘,因使用不当导致租赁物或配套设施、设备受损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渔塘的水、电费等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
6、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拆除或改造租赁物的,甲、乙双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可获得的养殖成本补偿费归乙方,渔塘、土地、附属设施等其它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已缴租金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日后未腾空渔塘交给甲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租赁期间,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且租赁期满后不得拆除。除此外,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租赁物腾空归还给甲方,且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租赁物内除由乙方投资购买的动产在租赁期满后自行处理,逾期不作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主物处理。
8、电费由甲方统一向供电部门代缴,甲方每半年(每年6月、12月底之前)向乙方结算一次,乙方应在结算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遊守养殖秋序和公共道德,确保塘容塘貌整洁;不得在塘梗种植树木、搭建 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向公共河道和区问河道内投杂物及有毒物质,不得在进场道路和区间道 路上丢弃和堆放杂物、淤泥。如有上述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并由此造成甲方 或其他养殖户经济损失的概由乙方负所有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渔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渔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人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渔塘的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渔塘等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的;
4、经证实乙方因使用违禁药品、饲料、农药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被投诉、举报、处分的。
5、乙方利用渔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 今后凡有遇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退还租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若中途擅自退租的,视为乙方违约。已收取的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3、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租赁物占有使用费。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竞拍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