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鲁商三滩1号A地块商业区保租房户内精装工程合同订立公示
****公司鲁商三滩1号A地块商业区保租房户内精装工程
合同订立公示
招标编号为****的****公司鲁商三滩1号A地块商业区保租房户内精装工程合同订立工作已经完成,现予以公布:
| 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公司鲁商三滩1号A地块商业区保租房户内精装工程 | |||||
| 合同订立信息 | 标段(标的)信息 | 标段编号:****001 | |||
| 标段名称:标段一:**鲁商三滩1号A地块商业区一标段A1#楼5-15层户内精装工程 | |||||
| 招标单位 | **** | ||||
| 招标单位住所 | **市**区金滩东路以南、双**路以北、金滩南路以东、观海路以西 | ||||
| 中标单位 | **** | ||||
| 中标单位住所 | **省**市**区成达路19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价款/报酬 | ****695.37元(人民币) | 履行期限 | 56日历天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 履行地点 | **市**区金滩东路以南、双**路以北、金滩南路以东、观海路以西 | ||
| 履行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 | ||||
| 数量/质量 | 质量合格 | ||||
| 违约责任 |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 3、本合同签章生效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为违约,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赔偿给对方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须按合同文件配齐项目部人员,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合同文件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甲方认为确实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如不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并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每发生一人次承担违约金500元。 5、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 6、因乙方的原因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工,每拖延一天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甲乙双方制定的阶段性形象进度时间节点是乙方必须达到的目标,乙方不按节点工期完成阶段工程或为其他工程提供作业面及施工条件,每拖延一天,每天还须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经甲方书面要求改正后,20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 8、根据甲方工期的要求,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采取积极措施而加快工程进度。乙方未按合同规**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房时间延误的,甲方应向业主支付的违约金由乙方承担。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拒不按合同约定报送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施工中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自检后,****质监站复查,发现还有分项、分部工程未能达到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0元。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及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2)解除合同。 11、关键工序乙方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序合格。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3、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关于违约金扣除:甲方以工作联系单或罚款单方式送达乙方,并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15、其他约定: 。 | ||||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第3款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政府政策调整、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一方依照上述4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双方联系地址和联系人详见合同第二项“通知与送达” 。 (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7)除根据(4)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支出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8)根据(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解除后7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4、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质保金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
| 其他 | / |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