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工程;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承办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西汤河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西汤河村,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6万m3/d(扩建完成后全厂总日处理规模为2.6万m3/d),其主体工艺流程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自流至一期接触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西河。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阳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板桥村板桥****公司二楼
联系电话:181****4883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