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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3MA6XJ25P3X | 建设单位法人:徐小勋 |
| 徐小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枣林镇仝寨****砖厂) |
| ****养猪场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7.727222 纬度: 34.356111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4 |
| 宝审服环字〔2025〕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3MA6XJ25P3X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9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3MA6XJ25P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3MA6XJ25P3X | 验收监测单位:**珈****公司 |
| ****0323MABW0NQK8W | 竣工时间:2026-05-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26C2o7r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扩建项目生猪存栏量由1250头扩大为4000头,年出栏量80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扩建项目生猪存栏量由1250头扩大为3400头,年出栏量6800头 |
| 项目环评阶段厂区原有1栋1#猪舍,本次改扩建设计**2栋猪舍(2#、3#猪舍),扩建完成后全场规模为年出栏育肥生猪8000头,项目验收阶段实际**1栋猪舍(3#猪舍未建设),扩建后具有全场年出栏育肥生猪6800头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仅先对目前已建成的2#猪舍及对应的设备设施、产能、污染源进行验收。后续企业若增加相关生产设施3#猪舍及剩余产能,需再次进行二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仔猪进场-保育35天-育肥120天-商品生猪出栏 | 实际建设情况:仔猪进场-保育35天-育肥120天-商品生猪出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控制和治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排气筒,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生猪养殖采用益生菌配饲料喂养;养殖舍采用机械清粪系统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养殖舍恶臭采取集中通风收集+除臭室喷淋处理,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堆粪棚恶臭经管道收集,由引风机送入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经脱水和脱硫净化处理后用于场区食堂燃料,剩余部分经3m高火炬点燃;燃气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经12m高排气筒排放;黑膜沼气池和沼液贮存池覆膜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企业在运输过程中,路线选择尽可能绕过居民区,车辆需做好常规清洁,运输有机肥、沼液的车辆必须密闭,禁止出现沼液遗漏、有机肥遗落等问题。运营期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燃气锅炉中“天然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标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沼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0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依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建设一套粪污处理系统,并须确保粪污处理能力和标准满足项目建成后运营需要。粪污处理系统采用“干湿分离+化粪池+厌氧发酵+沼液暂存+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处理模式;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与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沼液作为农肥施于农田,沼渣经好氧堆肥后外售,养殖场粪污全部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噪声: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先进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和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固废: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猪粪、沼渣作为固体肥料原料外售,并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病死猪尸体厂区冷库储存,定期****处理中心处置,无害化处置执行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医疗废弃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专人运送至生活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排气筒,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臭气、堆肥干粪棚臭气、黑膜沼气池、沼液暂存池臭气、沼气火炬燃烧废气。猪舍臭气项目采取控制饲养密度+益生菌配方饲料+调控喂食量减少恶臭产生;猪舍封闭+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每天定期喷洒+猪舍排粪沟添加除臭剂+夏季水帘换气净化+及时清理猪粪降低恶臭排放;项目黑膜沼气池及沼液暂存池密闭处理,场区种植绿化带,黑膜沼气池及沼液暂存池等构筑物定期喷洒除臭剂、杀菌剂等来控制恶臭,项目采用人工喷洒除臭剂,喷洒频率为前期连续喷洒3天,以后每隔5天喷洒一次;项目堆肥干粪棚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验收阶段项目猪舍供暖采取保温灯和暖风炮进行供暖,使用能源为电,未设锅炉房,无锅炉废气产生;验收阶段项目未设置食堂;本项目黑膜沼气池产生沼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分离法进行沼气脱水处理,采用干法脱硫进行脱硫处理。干法脱硫是在圆柱状脱硫装置内装填一定高度的脱硫剂,沼气自下而上通过脱硫剂,H2S被去除,实现脱硫过程。项目黑膜沼气池产生沼气产生的沼气进行脱水、脱硫处理后进入3m高火炬柜点燃后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沼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0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水:项目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依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一套粪污处理系统,粪污处理能力和标准满足项目建成后运营需要。粪污处理系统采用“化粪池+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沼液暂存+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处理模式;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沼液作为农肥施于农田,沼渣经好氧堆肥后外售,养殖场粪污全部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噪声:项目生产设施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不会对噪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主要噪声源为猪只叫声、猪舍排风扇及各种泵类等。经现场调研,项目猪舍设置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猪舍,风机、泵类均置于室内,同时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涉及猪粪、病死猪、沼渣、废脱硫剂,猪粪、沼渣经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项目一旦产生病死猪,立即采用专用转移袋密封包装,喷洒消毒剂后存放在冷库内,由****公司处置,并上报动物防疫部门;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固废主要涉及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医疗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项目危废暂存间单独建立,危废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危废间内部地面硬化、各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危废间设立有标志标识标签、制度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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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沼液暂存池 | /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养殖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储存于沼液收集池内,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 |
| 1 | 生物除臭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项目堆肥干粪棚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堆粪棚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19×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78×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30。堆粪棚废气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
| 2 | 火炬柜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黑膜沼气池产生沼气进行脱水、脱硫处理后进入3m高火炬柜点燃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上下风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 3 | 采用低氮饲料;干清粪工艺,加强管理、增加通风、喷洒除臭剂、设排气风机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猪舍内产生的粪尿依靠重力进入缝隙地板下的收集池,不需用**对圈舍粪尿日常清理,大大减少了粪污产生量;猪舍下收集池内的粪污日清日产,及时清运,可大为降低猪舍废气产生。同时,猪舍配套地面消毒设备,加强猪舍消毒措施,减少微生物发酵,防止恶臭产生;猪舍密闭设置,墙面设置通风设备,安装风机,加强舍内通风;同时,保证猪舍的清洁和干燥;项目选择优质饲料,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利用率提高日粮的消化率、减少干物质(特别是蛋白质)排出量,既减少肠道臭气的产生,又可减少粪便排出后臭气的产生。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4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小于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与隔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各类通风机、泵类、沼气工程设备等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可降低噪声的影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仅能以空气为媒介向外传播,还有直接激发固体构件振动以弹性波的形式在基础、地板、墙壁、管道中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向外辐射噪声,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泵类、沼气工程设备等采取基础减振;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猪只出栏时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午休时间,尽量采取赶猪上车;合理布局猪舍,厂界设围墙,在厂区总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及猪舍噪声强弱,利用建筑物、绿化植被等对噪声的屏蔽、吸纳作用,进行合理布局,从而起到降低噪声影响的作用。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7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4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化粪池、黑膜沼气池、沼液收集池、地下污水管道、猪舍、堆粪棚、病猪舍、柴油发电机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危废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了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对化粪池、黑膜沼气池、沼液收集池、地下污水管道、猪舍、堆粪棚、病猪舍、柴油发电机房等进行均进行了硬化防渗,危废贮存库进行了重点防渗,同时定期对防渗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猪粪、沼渣作为固体肥料原料外售,并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病死猪尸体厂区冷库储存,定期****处理中心处置,无害化处置执行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废脱硫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医疗废弃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专人运送至生活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管理。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涉及猪粪、病死猪、沼渣、废脱硫剂,猪粪、沼渣经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半成品外售;项目一旦产生病死猪,立即采用专用转移袋密封包装,喷洒消毒剂后存放在冷库内,由****公司处置,并上报动物防疫部门;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固废主要涉及废弃药品、废弃兽药包装袋、过期兽药等医疗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项目危废暂存间单独建立,危废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危废间内部地面硬化、各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危废间设立有标志标识标签、制度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
| 项目办公区、消毒区、水泵房等辅助设施依托厂区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办公区、消毒区、水泵房等辅助设施依托厂区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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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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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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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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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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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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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