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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澄清事项 1:其中①各投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下面写的是: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食材供应企业不一定是产品制造商,**冻品“安井”品牌之类的,厂家为****公司。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生产企业或供应企业的证明材料都可以
答复:可以。
澄清事项 2:冻品类通常没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能否修改。
答复:不予支持修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是“畜禽冻肉类”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要求针对的是“畜禽冻肉类”这一大类产品的防疫资质,并未限定必须是某一特定细分品类的冻品。只要是属于畜禽冻肉类的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均符合要求。该要求是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旨在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合规。畜禽冻肉类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都可以。
注: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莲塘镇澄湖西路 488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91-****6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红谷滩新区庐**大道 1999 ****花园****中心 11#办公楼写字楼 411-417 室
联 系 人: 应继强、江亭亭、范紫馨、杨良圆、洪雨昕
电 话: 0791-****8551
电子邮件: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