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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418963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波 |
| 王宇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 |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 |
| 经度:112.732570 纬度: 34.73859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4 |
| 偃环审〔20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418963001V |
| 2026-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71.5 |
| 2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4189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0MA452D6DX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7MA9GPMNR1Y | 竣工时间:2026-06-20 |
| 2026-06-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25 |
| 2026-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4522 |
| 改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设置成胶釜、反应釜、交换釜等研发设施,开展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成胶釜、反应釜、交换釜等研发设施,开展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无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液制备---成胶---老化晶化---缓冲槽---压滤洗涤---干燥---破碎---研发成品 ②有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溶液制备---成胶---老化晶化---缓冲槽---压滤洗涤---干燥---焙烧---破碎---预交换---交换---压滤洗涤---干燥---焙烧---破碎---研发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①无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液制备---成胶---老化晶化---缓冲槽---压滤洗涤--破碎---干燥---研发成品 ②有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溶液制备---成胶---老化晶化---缓冲槽---压滤洗涤--破碎---干燥---焙烧----预交换---交换---压滤洗涤---焙烧---干燥---破碎---研发成品 |
| 主要为调整了破碎工序位置(将破碎调整至干燥前,即物料压滤洗涤之后),主要原因为中试烘干设施规格较小,压滤洗涤后的物料尺寸较大,不能将物料置于烘干设施其中,因此调整了破碎工序位置,调整后对原粉研发无影响,且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①破碎、干燥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27#排气筒,环评中该排气高20m;②晶化洗水、脱硅母液经****处理站+****处理站处理。 有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①晶化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成胶、老化晶化、压滤洗涤、缓冲槽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1#RTO+SCR装置处理,然后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24#排气筒);②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2),与铵交换、铵滤饼压滤洗涤产生的含氨废气一起进入2#氨回收系统,然后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26#排气筒);③泄压气体冷凝液、晶化洗水、脱硅母液经****处理站+****处理站处理;④铵交换废水、铵交换洗水晶经一期工程氨回收系统+****处理站处理。 其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无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①破碎、干燥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27#排气筒,环评中该排气高20m;②晶化洗水、脱硅母液经****处理站+****处理站处理。 有机高硅分子筛原粉研发:①晶化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成胶、老化晶化、压滤洗涤、缓冲槽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1#RTO+SCR装置处理,然后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24#排气筒);②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铵交换、铵滤饼压滤洗涤产生的含氨废气一起进入两级喷淋装置,然后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27#排气筒);③泄压气体冷凝液、晶化洗水、脱硅母液经****处理站+****处理站处理;④铵交换废水、铵交换洗水晶经一期工程氨回收系统+****处理站处理。 其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 通过工艺可知,粉尘产生工序主要为干燥、焙烧工序,实际建设过程中晶化滤饼与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共用一套生产设施,因此配置1套袋式除尘器即可满足生产需求,且能够节约投资;根据实际生产原设计依托的2#氨回收系统距离较远,收集困难,因此就近**1套两级喷淋装置处理含氨废气,不影响处理效果。生产过程中干燥焙烧工序废气收集系统设置阀门切换装置,晶化滤饼干燥焙烧时,阀门切换将废气引入1#RTO+SCR装置处理,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时,阀门切换将废气引入两级喷淋装置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料储槽、成胶釜、反应釜、晶化缓冲槽、双锥浸渍机、交换釜、离心机、板框压滤机、粉碎机、烘箱、干燥机、焙烧窑、电加热导热油炉等 | 实际建设情况:物料储槽、成胶釜、反应釜、晶化缓冲槽、交换釜、离心机、板框压滤机、粉碎机、烘箱、干燥机、焙烧窑、电加热导热油炉等 |
| 项目主体研发设备如成胶、反应、交换等研发设施基本与环评一致,一些储槽设施数量、容积发生变化,主要原因为环评设计时为预估不足造成,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进行了调整,与研发内容想匹配,其设备调整对研发目的、内容、频次等均无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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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25.4935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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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2.1453 | 0 | 0 | 0 | 0 | / |
| 0 | 0 | 65.464 | 0 | 0 | 0 | 0 | / |
| 0 | 0 | 33.6561 | 0 | 0 | 0 | 0 | / |
| 0 | 0.1022 | 1.5245 | 0 | 0 | 0.102 | 0.102 | / |
| 1 | 高硅分子筛研发线产生的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综排口排放 | 《**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高硅分子筛研发线产生的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综排口排放 | ****处理站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情况为:2026年6月25日废水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H7.5-7.7、COD30-36mg/m3、SS23-27mg/m3、氨氮2.67-2.89mg/m3、总氮10.9-11.6mg/m3、总磷0.15-0.24mg/m3、溶解性固体1260-1470mg/m3、氯化物469-481mg/m3、硫酸盐45-56mg/m3,2026年6月26日废水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H7.5-7.7、COD29-37mg/m3、SS21-28mg/m3、氨氮2.72-2.81mg/m3、总氮11.2-11.8mg/m3、总磷0.15-0.25mg/m3、溶解性固体1250-1480mg/m3、氯化物454-472mg/m3、硫酸盐52-63mg/m3;其中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能够满足《**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一级标准及表4排放限值要求,溶解性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晶化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成胶、老化晶化、压滤洗涤、缓冲槽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1#RTO+SCR装置处理,然后通过24#排气筒排放(DA025)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晶化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成胶、老化晶化、压滤洗涤、缓冲槽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1#RTO+SCR装置处理,然后通过24#排气筒排放(DA025) | 1#RTO+SCR装置配套24#排气筒总排口颗粒物2026年6月25日排放浓度均值为2.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429kg/h,2026年6月26日排放浓度均值为2.4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94kg/h;非甲烷总烃2026年6月25日排放浓度均值为1.7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82kg/h,2026年6月26日排放浓度均值为1.7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284kg/h;甲醇2026年6月25日和2026年6月26日均未检出;三甲胺2026年6月25日和2026年6月26日均未检出;则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三甲胺的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 |
| 2 | 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铵交换、铵滤饼压滤洗涤产生的含氨废气一起进入两级喷淋装置,然后通过27#排气筒排放(DA024)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 铵交换滤饼干燥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与铵交换、铵滤饼压滤洗涤产生的含氨废气一起进入两级喷淋装置,然后通过27#排气筒排放(DA024) | 27#排气筒总排口(DA024)颗粒物2026年6月25日排放浓度均值为4.5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95kg/h,2026年6月26日排放浓度均值为4.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529kg/h;氨2026年6月25日排放浓度均值为3.5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95kg/h,2026年6月26日排放浓度均值为3.8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471kg/h;则颗粒物、氨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车间密闭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车间密闭 | 厂界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196-0.35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04-0.1mg/m3,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范围为0.42-0.8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中的相关要求;甲醇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为未检出,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甲胺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为未检出,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设备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备减震隔声 | 厂区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3~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2~44dB(A)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6~57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5dB(A)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试验线除尘系统收尘灰卸料后经吨袋包装暂存,作为原料用于普通成品分子筛生产使用。 | 本项目试验线除尘系统收尘灰卸料后经吨袋包装暂存,作为原料用于普通成品分子筛生产使用。 |
| 高硅分子筛研发线产生的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综排口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高硅分子筛研发线产生的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综排口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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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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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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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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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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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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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