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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 ****服务局 |
| 2024-12-13 | [ 公开日期 ]2024-12-13 | [ 有 效 性 ]有效中 |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2月13****环境局****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80
通讯地址:****5楼市场准入窗口
邮编:276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 1 | ****环境局****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 批 复 复》 | 郯行审商字〔2024〕11号 | 2024.****.13 | 见附件 |
附件:****环境局****分局老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