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162
|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包钢北自备油库项目 | **自治区**市**区包钢东路与二号路交叉路****加油站 | ******公司 | 本****加油站所有构筑物,**5座50m3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制双层卧式埋地油罐,****公司厂区内的大型运输车辆和运输火车提供油品,配套设置装卸油设施及罩棚、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 | 1.废水:项目场地浇洒用水和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通过包钢污水管网****处理中心处理。 2.废气:项目油品储存、装卸和储罐定期检修、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噪声来自于潜油泵等设备运行及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限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危险废物清洗油罐产生的废油泥和含油抹布清洗时由有资质的单位带走不暂存;日常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全过程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