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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武发改投资〔2026〕15号
关于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
土地储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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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立项的函》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收储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能够稳定区域工业投资、拉动实体经济增长,原则同意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拟建地点:**市**区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六、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对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进行收储,地块面积24758.99平方米(折合37.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18.11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八、接文后请按规定开展相关手续办理,推进项目实施。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南****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