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经开区**大树特膳食品产业综合体项目(重新报批) | **市都****经济开发区**大道2号 | **** | 四****公司 | 该项将建设油脂粉末、干酪素、调味品、植物基蛋白饮品等生产线,建成后达产产能5万吨/年,实现亩均营业收入594.5万/亩/年。2025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植物基蛋白饮品生产线生产工艺,相比原环评(**环承诺环评审〔2024〕2号)调整了油脂粉末生产线、植物基蛋白饮品生产建设面积,****处理站1座用于处理生产废水。此次调整不改变项目现有产品方案及产品产能。 | 1.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最终汇入蒲阳河。 2.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72-202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分别通过4根50m排气筒,11根2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须达到国家噪声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碎屑、废过滤芯和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材****回收站。旋风分离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洁净系统废过滤装置、废过滤膜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应加强对危废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做好各项防治措施;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9028;邮编:61183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