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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产线提升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市**区文德路29号 |
**** |
******公司 |
总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轿车夹层挡风玻璃40万片、天窗玻璃(PU)30万片。 |
1运行期大气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处理设施:降温+干式过滤+沸石蜂窝吸附床+催化燃烧炉+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二次密闭打磨间,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产****处理站“沉淀+气浮+过滤+消毒”处理,后经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置于室内、基础减振、局部隔声等措施。 4运行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废玻璃、废PVB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PU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污泥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污泥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废丝网及纱布、废抹布、废手套、废蜂窝沸石、废催化剂、废显影液及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29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025
通讯地址:******路街道6****服务中心(工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