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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_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废标的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经评审复核,发现存在满足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因此本次项目的评审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监督部门采购人自行监督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光华街53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454-****580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市**光复西路659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1****1754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