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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燃煤锅炉扩建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情况及 “三同时”执行符合性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燃煤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 从挂网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张林 150****3280
附件1:****燃煤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