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对国家物流公共服务园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国家物流公共服务园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二、比选内容:按照比选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国家物流公共服务园项目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期及2期、国家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园项目充换电等基础设施供电工程等)。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服务时限: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发(2004)369号)执行。
五、成果要求:提交相应的书面成果、报告(含各项电子稿等相关资料)及完成比选人交待的与竣工结算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等,成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一)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含**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资质截图);
(二)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1个送审或定案的工程类竣工结算审计业绩。
(三)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 信誉要求:未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标禁止期内。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7月 28日至 2026 年 8月16日,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备案资质截图)、营业执照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比选人(电话:0812-****604、138****3217)。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无参与比选资格。
(二) 比选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三)比选文件的购买。由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账户,如因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比选人自行负责。比选文件在收到比选申请人缴费的次日内(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邮箱内。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市金海支行
账 号:9510 0201 0011 8200 12
注1:本次比选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注2:未进行报名和购买比选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比选。
(四)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 递交方式:比选申请人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文档1份。
(二) 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 9:30 分止(注: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公司会议室(** ****社区****中心3楼会议室)。
十、此次比选公告在《**城建交通 ****公司》
(http://www.****.com/) 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