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及植保制剂生产项目

审批
安徽-宣城-宁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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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11993T胡燕
艾胜**省**市**市
****开发区**片区涟漪路与海螺路交叉口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除草剂及植保制剂生产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市 ******市
经度:118.878056 纬度: 30.699167******分局
2024-05-10
宁环审批〔2024〕73号913********811993T002P
2024-11-2120000
191****
913********811993T**省分众****公司
****0100MA2MR2DKXA**省分众****公司
****0100MA2MR2DKXA2024-11-10
2025-07-07
2026-06-242026-07-2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51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0000吨草铵膦水剂和20000吨植保制剂年产16750吨植保制剂,阶段性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液体制剂生产工艺:投料、搅拌、检测、灌装。粉剂生产工艺:投料、破碎、混合、检测、包装。液体制剂生产工艺:投料、搅拌、检测、灌装。粉剂生产工艺:投料、破碎、混合、检测、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生产线设备均布设在3#车间,产生的灌装废气与投料废气合并经1套“2#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根据生产需要将部分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布设在1#车间,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生产线其他设备布设在3#车间,为便于收集处理1#车间该部分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废气,就近在1#车间单独设置“1#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原3#车间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维持不变。
调整后较环评增加1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调整前后废气处理工艺不变,本次仅新增一般排放口,未新增主要排放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环评中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均位于3#车间;②环评**料仓库位于4#车间1层北侧,建筑面积2250m2;环评中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包括4条16头自动分装线、1条6头自动分装线、2台130单头灌装机。④初期雨水池的有效体积为100m3。①实际3条20头自动分装线和1条16头自动分装线位于3#车间,1条20头自动分装线、2条16头自动分装线、2台130单头灌装机和14台针剂灌装机位于1#车间。②实际为优化原辅料分区存放,较环评新增一个原料仓库,位于1#车间中部,建筑面积为640m2。③实际根据市场需求的植保制剂液态产品包装规格,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需进行调整,实际较环评减少1条16头自动分装线、1条6头自动分装线,并新增4条20头自动分装线、14台针剂灌装机。④初期雨水池的有效体积为210m3(12×5×3.5m)。
1、对厂区内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①环评中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均位于3#车间;实际3条20头自动分装线和1条16头自动分装线位于3#车间,1条20头自动分装线、2条16头自动分装线、2台130单头灌装机和14台针剂灌装机位于1#车间。②环评**料仓库位于4#车间1层北侧,建筑面积2250m2;实际为优化原辅料分区存放,较环评新增一个原料仓库,位于1#车间中部,建筑面积为640m2。厂区内部平面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环评要求以厂界设100m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仍位于原厂址,仅厂区平面布局局部调整,不涉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2、部分配套辅助设备数量调整:①为提高供气量,实际较环评新增2台供气压力为0.84MPa的空压机。②环评中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包括4条16头自动分装线、1条6头自动分装线、2台130单头灌装机;实际根据市场需求的植保制剂液态产品包装规格,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设备需进行调整,实际较环评减少1条16头自动分装线、1条6头自动分装线,并新增4条20头自动分装线、14台针剂灌装机。项目产能制约设备规格和数量均未变化,部分配套辅助设备数量调整,不影响项目总体产能,不新增原辅料种类和用量,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3、初期雨水池的有效体积由100m3调整至210m3(12×5×3.5m),储存初期雨水的能力增大,为优化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5303 0 0 0 0.53 0.53
0 0.201 0 0 0 0.201 0.201
0 0.028 0 0 0 0.028 0.0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422 0.2 0 0 0.042 0.042 /
0 0.8835 1.42 0 0 0.883 0.88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混凝沉淀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 化粪池、混凝沉淀池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中pH的浓度范围为7.9~8.1(无量纲),COD、BOD5、SS、氨氮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7.8mg/L、11.1mg/L、34mg/L、5.31mg/L,****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部分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灌装废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DA001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563kg/h
2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原药尘)要求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植保制剂液态产品生产废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50130kg/h,颗粒物未检出
3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 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危废库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DA004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043kg/h
4 布袋除尘器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其他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原药尘)要求 布袋除尘器 植保制剂粉剂及粒剂生产废气“布袋除尘器”装置出口DA003颗粒物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Leq)范围为53.0~59.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消防水池等处进行一般防渗,防渗层为抗渗混凝土。 生产区、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事故应急池、危废库等处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为垫层+土工布+土工膜(HDPE膜)或土工布+抗渗混凝土。 落实了分区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库等处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漆防腐防渗,且生产车间及危废库均设有导流沟和集液池以防渗漏,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腐防渗;一般防渗区:消防水池等采用抗渗混凝土防腐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置一般固体废物间,位于项目4#车间一层东北侧,面积约为20m2,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废滤芯、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除草剂除尘器粉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公司处理或厂内回用处理。设置一座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为60m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袋、废活性炭、植保制剂除尘器粉尘、检测废液、清洗废液、车间保洁废水等,均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存储做好“防渗、防雨、防风、防晒、防腐”等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 设置一般固体废物间,位于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为20m2,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材料、废滤芯、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公司处理。设置1座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约为60m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滤渣、废滤袋、废活性炭、植保制剂除尘器粉尘、检测废液、清洗废液、车间保洁废水等,均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存储落实了“防渗、防雨、防风、防晒、防腐”等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应做到分区存放,严禁层堆; (2)厂内设置1座事故水池和1座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东侧,有效容积分别为400m3和100m3,配套应急切换、截断装置; (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应及时根据化学品贮存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内部分区存放,严禁层堆; (2)厂内设置1座事故水池和1座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东侧,有效容积分别为400m3(22×5×3.6m)和210m3(12×5×3.5m),配套应急切换、截断装置;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备案(备案编号:341881-2026-048-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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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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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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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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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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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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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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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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