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市**区金隅2、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本项目位于**市**区城南街道。根据《**区CP01-0801-0055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2025年),结合《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本次调查地块是规划为居住和教育用地的3个地块。分别是CP00-0903-0002、CP00-0903-0006、CP00-0903-0009地块。调查总面积为51341.56平方米。原土地用****砂石厂和林地。2000年停业至今闲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远大****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城南街道中兴路21号院1号楼2层210室
联系方式:138****7501 王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通过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对该地块进行污染物识别及交叉污染分析。调查地块内识别****砂石厂、生产车间和维修车间,土壤和地下水中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重金属铅、汞、镍、铬、镉;石油烃C10-C40、二氯乙烷、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萘。
初步采样调查阶段,在调查范围内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7眼地下水监测井。获取调查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171件、地下水样品9件送实验室检测。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共计47项,检出8项,评价结果表明,其检出物质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68项,检出23项,地下水中锰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不超过地下水Ⅳ类标准,其余检出项均符合Ⅲ类标准值。锰与目前**市区域性浅层地下水常规水质指标超标有关。本地块未来建设规划采用城市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水,不开采饮用本地块地下水,超标的检测项目不存在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健康,且锰不属于毒理性指标,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合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