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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集团****公司申请******厅东侧及裕丰英伦小区北******厅东侧法制文化口袋公园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厅东侧及裕丰英伦小区北门前绿地
二、地类(用途)
公园绿地、城镇道路用地
三、建设理由
根据《**市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机制》关于推进“小而美”公****工作部署,打造功能完善、景观协调的公共空间。
四、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5125.37㎡,拟用地块为公园绿地、城镇道路用地。建构筑占地面积22.26㎡,占比0.43%,绿化面积4077.29㎡,占比79.56%,铺装面积1025.82㎡,占比20%.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改造、法制广场改造、****广场、****广场等。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4楼);
******厅东侧法制文化口袋公园现场公告栏;
(****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
同时,将在2026年7月24日起(共三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规划公示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4日)内反映至****(联系电话:0771-****960,邮寄地址: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4楼,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
2026年7月23日
| ******厅东侧法制文化口袋公园(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