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45000.00元
采购需求:
|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 |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45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45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并完**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6)《****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财库〔2026〕2号。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标书代写
时间: 2026-07-28 00:00:00 至 2026-08-0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6-08-17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公共**交易网”CA 办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公司 0951-****120、0512-****8093 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8.本项目需进行产品功能演示(视频演示),演示所需的设备、相关材料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视频演示说明:(1)该功能演示采取实物录制视频演示的方式,各投标供应商要将所投产品的功能、特点、说明等内容制作成视频短片,演示视频必须为 MP4 格式,不得使用 PPT、FLASH 、DEMO等格式。(2)演示视频必须与所投产品一致,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要求演示画面清晰可辨、内容详实具体,能够充分体现产品的品牌、型号和性能特点,录制的视频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录制日期,不得对演示视频画面进行修改,录制要一镜到底,不得拼接,确保正常播放,以免导致视频模糊或出现马赛克等现象,而影响视频录制的真实性及演示效果。(3)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演示视频存入 U 盘,并双重密封,内封标记投标供应商名称,外封不做标记,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供(U盘不退,标后由采购人存档)。注:请保证视频内容可以正常播放,如因视频不能正 常播放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095****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兴源路 6号
联系方式: 181****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耀峰
电话: 095****129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邵泽旭
电话: 181****6077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