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江华生等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6(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7月2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6日 时效性:****关于江华生等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6(扩建)
1.江华生宗地位于**市那**源大街40号(原:那大镇**路11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51.5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51.5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60米。
2.钟有声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东路东尖岭对面,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12.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338.9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3.黄赞标宗地位于**市那****车站****花园小区II-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19.3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以上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7月26日至2026年8月4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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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