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蓬莱区新港街道北关东路以北、文化路东西两地块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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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新港街道**东路以北、文化路东西两地块考古发掘项目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C****0400]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5.3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需求合理,程序完整、流程合规,先后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均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考古发掘资质、承担本辖区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职责的唯一专业机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大街61号

三、公示期限:2026-07-27至2026-08-03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区域资质唯一性 ****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考古发掘资质、承担本辖区工程建设考古发掘职责的唯一专业机构。其他单位、机构、企业均不具备考古发掘法定资质,不具备开展本项目的法定资格与专业条件。 2、属地管理与职责唯一性 本项目位于**市**区,属于**市行政辖区。本项目只能由****承担,无其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专业力量与技术保障唯一性 考古发掘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法定性、不可逆性,必须由长期承担区域文物保护、熟悉本地文物分布、具备完整专业队伍与技术规范的考古专业机构实施。****长期承担**市域内工程建设考古发掘工作,是本区域唯一能够满足技术规范、安全要求、工期保障与文物安全责任的实施主体。 4、项目实施与财政效益补充依据 项目具备实施紧迫性:该地块为片区重点开发地块,考古发掘为土地开发法定前置程序,重复招标将大幅延误片区开发进度,造成土地长期闲置、财政资金低效占用; 节约行政采购成本:再次组织招标无法新增有效竞争主体,会额外产生公告、评审、代理等财政支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大幅压缩采购周期,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考古发掘,依法必须由具备考古发掘资质的考古专业机构实施;****是**市辖区内唯一具备法定资质、符合属地管理要求、能够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5、本公告****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姜述源

联系地址:**区**路21号

联系电话:133****78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业务科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5-****012

3.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如

联系地址:人民路658号

联系电话:053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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