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在我校组织的“****学院更换到期消防器材及维修故障消防设施项目(二次)(招标编号:****)”招标采购活动中,**省盛成****公司经法定程序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后该****公司递交《放弃中标函》,以“投标报价远低于成本价”“对招标文件未充分解读”等自身原因,单方面放弃中标资格。
经核实,该公司放弃中标理由均系其自身投标决策及核算失误所致,不属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标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采购秩序,影响了项目进度,给我校消防安全方面相关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为维护采购活动公正性,强化信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我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将**省盛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00MA9KR6M56Q)列入我校招标采购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省盛成****公司不得参加我校及我校各部门单位、教学院部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日期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
希望各投标单位引以为戒,端正投标态度,审慎评估自身履约实力,严肃认真对待每一次投标行为,杜绝随意弃标、违约失信等行为,严格履行中标后的签约及履约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采购营商环境。
特此通告。
****学院
****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