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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002341R | 建设单位法人:杨爱荣 |
| 樊晓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砖厂路7号 |
| ****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3-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36.609167 纬度: 101.75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04 |
| 宁生建管〔2025〕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00234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0MA76C6WY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0MA76C6WY9X | 竣工时间:2026-0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inchangrun.com/newsxq.html?newsid=****549 _t=****478685 |
| 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 | 实际建设情况: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退役工作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退役方案实施,做好退役场所,设施设备,场所内物品等辐射环境监测及退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剂量管理限值。 退役过程中要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禁止非退役工作人员进入退役场所,严格核对放射性物质台账和污染源项,做好退役过程中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处置未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场所及场所内设施设备物品等,确保所有放射性物质及沾染物得到妥善处置。 退役实施完毕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退役终态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并向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公开退役项目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和验收信息,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实施退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生态环境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退役过程工作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退役方案实施,做好场所内物品等辐射环境监测及退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剂量管理限值。 退役过程中禁止非退役工作人员进入退役场所,严格核对放射性物质台账和污染源项,进行退役过程中监测,所有物品军达到清洁解控的水平,无放射性物质及沾染物产生。 正在进行终态验收,验收完成后,向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项目验收完成后,将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及时公开退役项目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和验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退役工作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退役方案实施,做好退役场所,设施设备,场所内物品等辐射环境监测及退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剂量管理限值。 退役过程中要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禁止非退役工作人员进入退役场所,严格核对放射性物质台账和污染源项,做好退役过程中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处置未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场所及场所内设施设备物品等,确保所有放射性物质及沾染物得到妥善处置。 退役实施完毕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退役终态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其他用途,并向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退役实施前,对退役场所及周围环境设置了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点位,对可能涉及放射性核素操作的场所及场所内遗留设备用品等表面设置了β表面污染的监测点位,对退役衰变池、排风管道附进进行了γ辐射剂量率监测。根据其监测结果,核医学科退役项目工作场所周围辐射环境γ辐射剂量率为28~69nGy/h之间,未见显著异常;核医学科场所控制区β表面污染检测结果均低于控制水平(<0.8Bq/cm2),监督区β表面污染检测结果均低于控制水平(<0.08Bq/cm2),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作场所中某些设备与用品,经去污使其污染水平降至表B11中所列设备类的控制水平的五十分之一以下”的要求。 本项目退役核医学工作场所仅使用99mTc一种非密封放射性核素(半衰期6.02h),且99mTc已于2023年7月25日停用,至2026年2月1日经过了至少923天,至少经历3692个(99mTc)半衰期,且场所中已没有固体废弃物暂存。 自2023年7月25日核医学科停用后,衰变池已无废水进入,原有废水均已清洁解控排放,目前,衰变池已进行封堵,人员无法到达,衰变池周边均为混凝土构筑物,无法采集土壤,已对衰变池周围环境周围剂量当量率进行检测布点。 退役实施过程中,医院自行对场所及场所内的物品、设施的放射性水**表面污染水平进行了监测,并对相关监测数据结果进行了记录,其中,核医学科退役项目工作场所周围环境周围剂量当量率为(0.112~0.128)μSv/h之间,未见显著异常;并确认场所剂量率水平均趋于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水平低于清洁解控水平,退役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场所或物品存在污染。 项目退役过程工作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退役方案实施,做好场所内物品等辐射环境监测及退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剂量管理限值。 退役过程中禁止非退役工作人员进入退役场所,严格核对放射性物质台账和污染源项,进行退役过程中监测,所有物品军达到清洁解控的水平,无放射性物质及沾染物产生。 正在进行终态验收,验收完成后,向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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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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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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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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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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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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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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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