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建工物业公司冶金城邦片区及所管理办公楼2026-2028年度电梯维保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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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澄清公告

****公司****公司冶金城邦片区及所管理办公楼2026-2028年度电梯维保服务询价(询价编码:****)的补遗/答疑详见附件,请各报价人及时下载查看。

询价文件内第17项第3条中列明的“报价人按合同签约价的5%向询价人提供履约担保”,现澄清修改为“
1、担保金额:乙方应按合同签约价的[5]%,人民币小写[ ]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
2、本合同履约担保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
(2)开具的保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被视为“合格担保”:
①出具主体:****银行出具。
②性质: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担保书,不得附加任何除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外的其他付款条件。
③格式与内容:格式及内容须严格采用甲方提供的模板。
④有效期:有效期须持续覆盖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等)履行完毕之日后【不少于六个月】,并明确约定到期自动失效后的衔接安排。
(3)债权质押,需经甲方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相应债权质押完成后,方可视为履保证金缴纳。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现金保证金,或其提供的保函未被甲方接受,则本合同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赔偿因其缔约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有)。同时,甲方有权将**标的另行处置,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履约担保的期限:合同履行完毕
4、履约担保返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与甲方签订合同;②提供合格且足额的发票;③服务完毕且结算办完。”
附件合同中第六条履约保证方式相应的描述作同样修改,请各报价人注意。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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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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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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