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试验台柜、通风、气路系统及危废库智能排放系统采购
一、****受****的委托,就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试验台柜、通风、气路系统及危废库智能排放系统采购(项目编号:****)进行招标,并于2026年7月23日10时00分在****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报价:****575.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市普****公司
报价:****000元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0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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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试验台柜、通风、气路系统及危废库智能排放系统采购项目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试验台柜、通风、气路系统及危废库智能排放系统采购(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答疑:
1.报价清单中,关于水雾喷淋处理塔、酸雾喷淋处理塔,处理风量为:380000 m3/h,图纸上对应参数为38000m3/h,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图纸风量为准。
2.通风系统清单中,每个系统上玻璃钢离心风机为1台,图上为一备一用,应该为2台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2台(不要备台)。
3.“危废库防爆智能排风系统”中,有“立式烟囱”,“通风系统清单”没有“立式烟囱”,图纸上有立式烟囱,请确认
答:以图纸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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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