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一)拟从 2026年7月起,对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20****中心、24个景区型驿站、10个观景型驿站、8个门户驿站,共62个站点进行明查暗访(站点数或有增减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按照《风景道驿站等级划分评定(送审稿)》要求,对风景大道主干线直线里程672公里,往返里程1344公里站点运维、服务、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实地评查。
(三)******执法局负责提供明查暗访具体线路及点位,并指派2名工作人员参与明查暗访工作,负责协调联络站点相关事宜。
(四)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形成《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沿线站点明查暗访结果报告》,提交******执法局。
二、询价要求
(一)本次询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总额为21.5万元以内,报价超出预算无效。
(二)竞标者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竞标者必须具有旅游项目咨询策划相关从业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工作组需配备2名以上旅游专家(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三、相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材料可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邮递,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价。直送、邮递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 时,以直送、邮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收。地址:**市锡林郭勒文化园******执法局办公室。标书代写
(二)提交材料应包括:报价文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组主要成员身份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密封提交,无公章视为无效;提交材料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均不接受,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经审核,择优选择符合询价要求,服务质量和报价合理的企业聘为成交方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询价只接受一个方案。
(二)报价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58****0638
座机:0479-****158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