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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工作规定》《**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规定,对照医药高新区(**区)生态环境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精心安排,全力攻坚,按序时完成了相关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我区个性问题共计6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前期已公示5件,现将最后一件已完成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个性问题已完成情况汇总表
| 案件类型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 牵头整改部门 |
| 第二轮省督整改任务(个性问题) | 第二十八项 | 应于2022年****处理厂扩建工程未按期完成 | 区住建局 |
以上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医药高新****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523-****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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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