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有调整变更
更正内容:
征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响应报价货币及式”变更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所有响应均按折扣进行报价。报价标准:参照《**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辽价发[2013]005号文70%比例执行。响应报价应填写70%。(即系统显示的百分比/折扣=70%)2.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固定价格,高于或低于固定价格的按废标处理。和第12条“评审委员会组成”变更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计5人。”及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中"价格扣除"中“具体标准和要求”变更为“1.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所有响应均按折扣进行报价。报价标准:参照《**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辽价发[2013]005号文70%比例执行。响应报价应填写70%(即系统显示的百分比/折扣=70%)。2.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固定价格,高于或低于固定价格的按废标处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根据《****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加密备份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框架协议远程异地开标方式,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为保障项目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若在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环节、评标环节发生系统或技术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一时间与各参与供应商联系,请各供应商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63.com,相关异常处置流程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1.请随时关注征集公告发布网站,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开启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如若产生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若因通讯不畅通导致发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3.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415-****667
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福春街20-1号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415-****899
征集人:****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