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购置医疗设备人体成分析仪、成人可视喉镜、小儿可视喉镜三、采购结果资格条件的(3)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应具有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投标文件须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规定与《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本项目人体成分析仪、成人可视喉镜、小儿可视喉镜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即可,无需同时满足两个。
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相冲突,影响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予以废标。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地址:**省**市**县都城镇九星大道219号联系方式:0766-****26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省**市**县都城镇一环东路50号首层联系方式:0766-****98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日期: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