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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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7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6-07-2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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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自动化化工设备生产线、化纤纺丝油剂和化纤加弹油剂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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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志远路

****位于**市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志远路,是一家专业生产高端自动化化工设备生产线、化纤纺丝油剂和化纤加弹油剂的企业。企业拟建新增土地24582m2,建设生产厂房2幢,办公楼1幢,****中心、数控车床、激光切割机、搅拌釜、储罐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条高端自动化化工设备生产线、3万吨化纤纺丝油剂、5万吨化纤加弹油剂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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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化纤纺丝油剂和化纤加弹油剂生产工艺废气及洗桶废气引至1套“冷凝器+过滤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蒸汽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食堂油烟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建筑物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3);

污水站废气加盖密闭经过氧化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焊接烟尘通过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与收集后的生产废水后一起经过气浮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反应池/终沉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纯水过滤材料、非含油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废切削液(含金属屑)、过滤残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冷凝、脱附废液、废液压油、油类废包装、其他有害废包装材料、含油污泥、倒残废液、清罐残渣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联系电话:0572-****085; 传真:0572-****089

通讯地址: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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