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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岳临港发〔2026〕10号
****中心、公司),各驻区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令畅通,****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我区对本通知印发前以****(原****管理委员会)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宣布《****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城陵矶**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城新港通告〔2023〕1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附件1)。
二、宣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城新港发〔2020〕30号)失效(详见附件2)。
三、废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城新港发〔2020〕2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连续计算;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公布但未纳入此次清理范****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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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登 记 号 |
| 1 | ****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城陵矶**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城新港通告〔2023〕1号 | XGQDR—2023—00002 |
| 2 | ****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城新港发〔2022〕18号 | XGQDR—2022—00002 |
| 3 | ****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陵矶新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城新港发〔2025〕1号 | XGQDR—2025—00001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登 记 号 |
| 1 | ****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促进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加速发展奖补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城新港发〔2020〕30号 | XGQDR—2020—00003 |
附件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登 记 号 |
| 1 | ****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陵矶新港区法务工作规则》的通知 | 城新港发〔2020〕2号 | XGQDR—2020—00001 |
| 2 | ****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城陵矶新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分条款的通知 | 城新港发〔2024〕15号 | XGQDR—2024—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