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应急避难场所能力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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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应急避难场所能力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省**市**区应急避难场所能力提升项目

二、交易编号:****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2.4条,定标委员会的组成:标书代写

成员总数5人;

组建方式:

1、组建定标人员库:招标人应成立定标人员库,库中人员由招标人(不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本系统上下级部门或系统外相关部门人员;****公司人员组成,定标人员库****委员会人员的5倍,招标人建立的定标人员库应在定标前5日内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报备。

2、****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佳建发[2024]69号文件、关于调整“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人员库成员组成的通知”负责组建,在招标人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成员数量为5人。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人员原则上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5:1的比例随机产生。

变更为: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定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指定。

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的授权代表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桥北路5号

联系人:于子程

联系电话:133****25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大街122-126皓丽大厦2栋二层

代理项目负责人:孔凡勇

电话:198****8569

监督人:佳木****服务中心

地 址:**市杏林路612号

联系电话:045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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